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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西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 西府告〔2024〕13号

发布日期:2024-02-08 20:57:38   来源:阳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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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城市建设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的有关规定,拟征收属于阳西县织篢镇大泉村珠砂岗经济合作社、阳西县织篢镇大环村草岗经济合作社、阳西县织篢镇大环村长湖经济合作社农民部分集体土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征收土地目的):阳西县2024年度第三批次城镇建设用地。

  二、拟征收土地权属、位置、范围:阳西县织篢镇大泉村珠砂岗经济合作社、阳西县织篢镇大环村草岗经济合作社、阳西县织篢镇大环村长湖经济合作社属下的集体土地1.4686公顷(具体以征地红线图为准)。

  三、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安排: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阳西县人民政府组织对拟征收土地范围内的土地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青苗、建(构)筑物权属、种类、数量等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请有关单位和个人给予积极支持配合。

  四、公告期限为10个工作日,土地征收预公告自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附件:拟征收土地红线图.pdf



  阳西县人民政府

  2024年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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