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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西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 西府告〔2023〕65号

发布日期:2023-10-26 15:37:02   来源:阳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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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阳江港海陵湾港区丰头作业区F3#~F5#泊位工程建设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等有关规定,拟征收阳西县溪头镇新丰村部分集体土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阳江港海陵湾港区丰头作业区F3#~F5#泊位工程。

  二、拟征收土地权属、范围、面积:拟征收阳西县溪头镇新丰村东红、东村、沙屋经济合作社属下的集体土地16.9960公顷(具体以征地红线图为准)。

  三、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安排: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阳西县人民政府对拟征收土地范围内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青苗、建(构)筑物权属、种类、数量等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请有关单位和个人给予积极支持配合。调查结果将由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予以确认。

  四、公告期限为10个工作日,土地征收预公告自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附件:拟征收土地红线图.pdf



  阳西县人民政府

2023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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