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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西县人民政府土地征收预公告 西府告〔2022〕54号

发布日期:2022-12-30 20:24:57   来源:阳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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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和《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的有关规定,拟征收塘口镇旧寨村、新墟镇沙河村部分农民集体土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目的:环北部湾广东水资源配置工程阳江段项目用地。

  二、拟征收土地权属、位置、范围和面积:阳西县塘口镇旧寨村丰角经济合作社的集体土地0.4885公顷,阳西县塘口镇旧寨村高㙟仔经济合作社的集体土地0.0642公顷,阳西县塘口镇旧寨村蒙村经济合作社的集体土地0.1744公顷,阳西县塘口镇旧寨村油麻更经济合作社的集体土地0.1580公顷,阳西县新墟镇沙河村新寨经济合作社的集体土地0.3598公顷,阳西县新墟镇沙河村新垌经济合作社、阳西县新墟镇沙河村新屋经济合作社、阳西县新墟镇沙河村新寨经济合作社、阳西县新墟镇沙河村垌头角经济合作社的集体(共有)土地0.1142公顷(具体以征地红线图为准)。

  三、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安排:自本预公告发布之日起,阳西县人民政府将组织有关调查机构和测量单位,进入拟征收地块现场,对拟征收土地范围内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青苗、建(构)筑物权属、种类、数量等开展现状调查,请有关单位和个人给予积极支持配合。调查结果将由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予以确认。

  四、土地征收预公告自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一律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附件:拟征收土地红线图.pdf




  阳西县人民政府

  2022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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