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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西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候鸟保护的通告 西府告〔2022〕45号

发布日期:2022-12-01 15:07:43   来源:阳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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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切实保护我县越冬候鸟等野生动物资源,坚决制止和打击破坏越冬候鸟违法犯罪行为,维护生态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加强候鸟等野生动物资源保护通告如下:

  一、全体市民都应当严格遵守保护候鸟的相关法律法规,自觉养成爱护、保护候鸟的高尚情操和社会风气。

  二、禁止一切猎捕候鸟等野生动物违法行为,严禁在候鸟栖息繁衍地及迁徙通道布设天网、电网、猎夹、毒饵等。

  三、禁止利用一切交通工具非法运输候鸟等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行为。

  四、全县各类宾馆、酒店、农贸市场、销售摊点,一律不得经营、加工、销售、食用候鸟等野生动物及其制品。

  五、未经野生动物主管部门许可不得使用无人机等设备跟踪、拍摄候鸟,严禁破坏、盗窃各种保护候鸟设备设施。

  六、因水位变化等原因误入农田、鱼塘、水库及其他集体和个人承包生产经营区域觅食、栖息、繁衍的候鸟,要严格加以保护,不得随意驱赶和伤害。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受伤、病弱、饥饿、受困、迷途的迁徙候鸟时,应及时向县林业主管部门和当地镇政府报告。

  七、对违反本通告的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制止、举报,相关职能部门将依法从严从快查处。

  八、举报电话:110。

  九、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阳西县人民政府

2022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