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西县人民政府土地征收预公告 西府告〔2022〕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的有关规定,拟征收阳西县儒洞镇大村、塘口镇车湖村、溪头镇英厚村、新墟镇新墟村的部分集体土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征收土地目的):阳西县2021年度第十二批次城镇建设用地。
二、拟征收土地权属、范围、面积:阳西县儒洞镇大村后铺经济合作社;塘口镇车湖村下贯塘、上贯塘经济合作社;溪头镇英厚村新溪、溪头经济合作社;新墟镇新墟村牛栏经济合作社地段的集体土地0.3907公顷(详见拟征收土地红线图)。
三、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安排: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阳西县人民政府对拟征收土地范围内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青苗、建(构)筑物权属、种类、数量等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请有关单位和个人给予积极支持配合。调查结果将由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予以确认。
四、土地征收预公告自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阳西县人民政府
2022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