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西县人民政府关于阳西县高新区管委会增加结建式人防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职权的批复 西府复〔2021〕74号
县高新区管委会:
报来《关于增加阳西县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结建式人防工程竣工验收备案事项的请示》(西高管呈〔2021〕17号)收悉。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提高审批效率,经2021年4月29日八届一百一十七次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原则同意将结建式人防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职权调整入《阳西县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权责清单》,由县高新区管委会在园区范围内就产业项目和工业项目行使结建式人防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职权,启用阳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2号章”进行审批。
此复。
阳西县人民政府
2021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