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西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启动公告
西府告〔2020〕21号
因国防训练基地建设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的有关规定,拟征收阳西县塘口镇马山村马一、马二、梅花地经济合作社地段的集体土地,收回广东省织农场地段的国有土地,作为阳西县人民武装部国防训练基地建设用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阳西县人民武装部国防训练基地建设用地。
二、拟征收土地权属、位置、范围:塘口镇马山村马一经济合作社地段的集体土地10.0155亩,塘口镇马山村马二经济合作社地段的集体土地61.2660亩,塘口镇马山村梅花地经济合作社地段的集体土地53.1495亩,广东省织农场地段的国有土地2.8575亩(具体位置见附图)。
三、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安排: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土地现状调查(内容包括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青苗、建(构)筑物权属、种类、数量等)。
四、土地征收启动公告自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附件:阳西县人民武装部国防训练基地建设用地红线示意图.doc
阳西县人民政府
2020年8月25日
粤公网安备 4417210200012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