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西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启动公告
西府告〔2020〕12号
因城市建设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的有关规定,拟征收阳西县织镇石桥铺村龙地、猪头潭、大路坑经济合作社,阳西县织镇苏村新塘经济合作社,阳西县儒洞镇大村后铺经济合作社,阳西县溪头镇英厚村新溪、溪头经济合作社地段的集体土地,作为阳西县2020年度第三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阳西县2020年度第三批次城镇建设用地。
二、拟征收土地权属、位置、范围:织镇石桥铺村龙地、猪头潭、大路坑经济合作社地段的集体土地40.7775亩,织镇苏村新塘经济合作社地段的集体土地1.2105亩;儒洞镇大村后铺经济合作社地段的集体土地10.7775亩;溪头镇英厚村新溪、溪头经济合作社地段的集体土地2.7495亩,溪头镇英厚村新溪经济合作社地段的集体土地3.5760亩(具体位置见附图)。
三、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安排: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土地现状调查(内容包括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青苗、建(构)筑物权属、种类、数量等)。
四、土地征收启动公告自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附件:阳西县2020年度第三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红线示意图(地块一、二、三、四、五、六).doc
阳西县人民政府
2020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