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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西县人民政府关于禁止在县城区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

发布日期:2019-07-05 10:49:57   来源:阳西县人民政府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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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县城区烟花爆竹的安全管理,预防火灾、爆炸事故的发生,减少噪声和大气污染,创建卫生城市,优化人居环境,保障社会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本通告公布之日起,阳西县城规划区范围内,全天候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如需举办焰火晚会或其他焰火燃放活动的应取得公安机关许可,并在指定时间、地点燃放。

二、县公安、工信、交通运输、应急管理、市场监管、城管和综合执法、生态环境等有关职能部门要严格履行工作职责,协同做好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管理工作,要按照《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依法查处违法违规生产、运输、经营、储存、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

三、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内的织镇人民政府、村(居)委会以及县直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要做好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宣传工作,带头遵守并引导、督促广大市民群众执行本通告规定。

四、凡非法生产、运输、经营、储存、燃放烟花爆竹的单位或个人,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对拒不服从管理,妨碍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广大市民群众要自觉遵守本通告规定,不在禁止燃放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并积极举报非法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对举报查实的,予以奖励;对打击报复举报人的,依法严惩。举报电话:110。

六、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开始施行,自施行之日起有效期5年。本通告在有效期内,可根据县城区建设发展实际需要适时进行修订或废止。本通告施行期间与新颁布法律、法规等相抵触的内容,以上位规定为准。

特此通告。

 


 

                                 阳西县人民政府

                              2019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