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阳西县金融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生产流动资金及技术改造贷款贴息实施细则》的补充通知
西府办〔2020〕18号
各镇(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县府直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阳江市金融工作局《关于印发<阳江市应对疫情进一步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金融政策措施贴息实施细则>的通知》(阳金函〔2020〕140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大金融助企纾困力度,扩大扶持企业范围,全力做好金融支持我县中小微企业应对疫情影响和复工复产工作,经县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对我县中小微工业企业在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5月1日期间获得银行新增的生产流动资金贷款、技术改造贷款,按《阳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阳西县金融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生产流动资金及技术改造贷款贴息实施细则>的通知》(西府办〔2020〕4号)文件精神执行贷款贴息补助政策。由县工信局负责受理企业贷款贴息申报、审核,并会同县财政局做好贴息项目及资金安排情况呈报县政府审批等工作。贴息申报具体事项通知由县工信局另行制订。
二、对我县中小微企业在2020年3月26日至2020年9月26日期间获得银行新增的库存货物抵押贷款、应收账款质押贷款、生产经营贷款、信用贷款,按《关于印发〈阳江市应对疫情进一步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金融政策措施贴息实施细则〉的通知》(阳金函〔2020〕140号)文件精神执行贷款贴息补助政策,并按贷款贴息期利息总额的50%给予贴息支持,若企业获得了中央、省财政贴息补助,在扣除中央、省财政贴息后,再对剩余的利息总额按50%给予贴息支持;若企业获得了市财政贴息补助,则对利息总额按50%给予的贴息支持包含市财政贴息补助。由县金融局负责受理企业贷款贴息申报,会同县工信局、县财政局、县文广旅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管局,人行阳西县支行等有关业务主管部门做好贷款贴息审核,并会同县财政局做好贴息项目及资金安排情况呈报县政府审批等工作。贴息申报具体事项通知由县金融局另行制订。
三、单一企业如符合上述多项贴息支持条件的,按最高贴息金额的一项申领。每个企业贴息合计不超过30万元。
四、各环节要简化程序,提高效率,加快审核。
附件:关于印发《阳江市应对疫情进一步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金融政策措施贴息实施细则》的通知(阳金函〔2020〕140号).doc
阳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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