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县直有关部门职能的通知 西府办〔2016〕21号
各镇人民政府,县府直属各单位:
《阳西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职能调整目录(第二批)》已经七届五十二次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实施(详见附件)。
此次调整共涉及各类职能事项19项,其中县监察局4项,县财政局5项、县卫计局7项、县工商局1项、县统计局1项、县旅游外侨局1项。
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做好相关行政职能事项调整的后续工作,确保有关事项衔接顺畅、落实到位。对取消的事项,要狠抓落实,一律不得再行实施,并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有关行政职能事项调整后,县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要相应优化部门内设机构及其职责,厘清部门间职责边界,确保相关责任落到实处。
各部门在贯彻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县编办反映。
阳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8月29日
粤公网安备 4417210200012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