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阳西县苏村旧村改造项目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的通知
西府办〔2015〕33号
阳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印发阳西县苏村旧村改造项目
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的通知
织篢镇人民政府,县府直属有关单位:
《阳西县苏村旧村改造项目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已经七届四十七次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县房屋征收办公室反映。
阳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12月3日
阳西县苏村旧村改造项目
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
为解决苏村水浸村问题,改善村民生活和居住环境,提升城市形象,县政府决定实施苏村整村改造,对苏村整村的房屋进行征收。为维护公共利益,保障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称“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并参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阳西县旧城区改造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方案》(西府办〔2013〕5号)等法律法规和有关文件的规定,特制定本方案。
一、征收范围
织篢镇苏村村委会苏村(苏东村、苏西村,具体征收范围以住建部门征收红线图为准)。
二、征收实施单位
房屋的征收实施单位是阳西县房屋征收办公室。
三、征收补偿方式
实行货币补偿。
四、征收补偿
(一)征收房屋补偿。
该项目需要征收的所有房屋设施,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或通过多数决定等方式确定并委托有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市场重置价格进行评估,并以货币形式进行补偿。具体市场价格参照如下标准补偿:
1.住宅类。
(1)框架结构:保护价950元/m2;
(2)混合结构:保护价800元/m2;
(3)泥砖木结构:保护价700元/m2。
2.棚类。
按不低于80元/m2的市场价格评估进行货币补偿。
3.其他构建物。
按市场价格评估进行货币补偿。
(二)拆迁补助费和临时安置费。
1.搬迁补助费。
按被征收户每户1500元标准补助。
2.临时安置补助费。
按被征收户住人住宅面积50元/ m2标准补助,不足3000元按3000元计补,签订《征收协议书》时一次性支付。
五、被征收房屋安置
(一)被征收房屋安置。
1.房屋征收的临时安置。
临时安置过渡一律采取发放临时安置补助费,由被征收人自行解决过渡期住房问题。另外,在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的基础上,政府在最近苏村的县城8区以协议借地的形式借来土地做临时安置地(规划做好供水、供电、排污等相关设施),无偿提供给被征收户搭建临时安置棚过渡(使用水电费自行负责)。
2.回迁地的安置。
(1)将苏村旧村整村房屋拆除后,按照统一规划在原村进行回迁安置。安置地由征收实施单位组织项目改造实施主体做好“三通一平”(硬底化道路)等市政配套设施后,交由苏村村集体统一分配安置地。
(2)提供安置地时间。待苏村全体村民签齐《阳西县苏村旧村改造项目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书》和腾空房屋交付拆除之日起6个月内,将安置地交给被征收户使用。
(二)太公屋、庙的安置。
1.苏东村的太公屋(含苏西村一个太公屋)的安置。经商定,由项目中标方阳江市鼎泰置业发展有限公司负责上述太公屋的搬迁和重建工作。另外,苏东村东面的土地庙以一次性补助6000元作为搬迁及回迁费用。
2.苏西村余下的太公屋的安置。可考虑太公屋按照苏东村太公屋建设标准帮助村里建好,不另作评估补偿,另外再每座一次性补偿10000元作搬迁费用。太公屋由村民在苏西村的规划范围内选址,但必须经征收实施单位进行确认与规划无冲突后,村决议通过。另外,苏西村位于东湖市场庙仔的搬迁,由村中自行安排处置;原来庙仔占用地尚未征地,按200平方米面积以现行征收补偿标准进行补偿。
六、优惠政策
(一)关于报建方面的优惠政策。不论房屋宅基地面积大小,均免五层报建费用(除税收、工本费、图纸费外),如果实拆面积大于五层报建面积,按实拆面积免收报建费。报建期限为3年(时间从宅基地交付被征收户使用之日算起)。土地出让金、契税和土地评估费由房屋征收实施单位代交。
(二)被征收户在安置地回迁水电报装费用列入项目改造费用,免收水电报装费,只需交水表工本费和装电表工本费。
七、其他事项
(一)发布房屋征收公告后,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实施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和改变房屋用途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
(二)上述未尽事宜,由征收实施单位与被征收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政府有关规定另行商定。本方案仅限于阳西县苏村旧村改造项目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