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阳西县殡葬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西府办函〔2021〕146号
各镇人民政府,县府直属有关单位:
进一步加强我县殡葬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强化部门间协作配合,扎实推进全县殡葬管理工作,县人民政府决定建立阳西县殡葬管理工作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关于殡葬管理工作的部署要求,统筹协调全县殡葬管理工作,研究拟订相关政策措施,协调解决相关重大事项和重大问题,加强殡葬管理工作联合执法,督促指导各镇、各有关部门推进落实相关工作,统筹推进殡葬管理其他工作任务。
二、组成人员
联席会议由分管民政工作的县领导担任召集人,县政府协调民政工作的县府办副主任、县民政局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副召集人。成员包括县委宣传部、县委统战部(县民族宗教局、县台港澳局)、县发改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林业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广旅体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市场监管局、市生态环境局阳西分局。
三、工作机制
(一)联席会议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会议,由召集人或副召集人主持,参会人员为联席会议成员。视工作需要,可邀请有关镇政府和其他部门负责同志等参加会议。
(二)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县民政局,办公室主任由县民政局分管负责同志兼任。联席会议具体人员名单由办公室根据各成员单位及成员职务分工变动及时调整,并抄报县领导。
(三)联席会议建立联络员制度,各成员单位指定相关业务股室1名负责同志作为联络员,负责联系和协调日常工作。
(四)联席会议不纳入县级议事协调机构管理。
附件:1.联席会议组成人员名单
2.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职责
阳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8月25日
附件1
联席会议组成人员名单
召 集 人:黄科瑾 副县长
副召集人:陈志忠 县府办副主任、县外事局局长
郭华锋 县民政局局长
成 员:袁魁浩 县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何 圣 县委统战部副部长、县民族宗教局局长
黄光娇 县委统战部副部长、县台港澳局局长
王玉和 县发改局三级主任科员
柯思健 县公安局副局长
刘太侣 县民政局副局长
陈永文 县自然资源局党组成员、三级主任科员
洪宏志 县农业农村局二级主任科员
邱理权 县文广旅体局党组成员
叶朝晖 县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陈正成 县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何劲松 市生态环境局阳西分局副局长
附件2
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职责
一、县委宣传部
协同宣传殡葬管理政策、典型,推进丧葬礼俗改革,倡导文明殡葬新风;协调县级新闻媒体。
二、县委统战部(县民族宗教局、县台港澳局)
协同处理涉及华侨的殡葬管理工作;负责民族政策落实情况督查,指导我县少数民族地区殡葬管理工作;负责民族、宗教活动场所殡葬有关工作;协同做好回族、维吾尔族、哈萨克族、柯尔克孜族、乌孜别克族、塔吉克族、塔塔尔族、撒拉族、东乡族、保安族等10个少数民族人员殡葬管理工作和回民墓地管理工作。
协同处理涉及台湾、香港、澳门籍人员的殡葬管理工作。
三、县发改局
协同编制殡葬事业发展规划、建设重大项目工程,牵头负责制订殡葬服务收费政策。
四、县公安局
依法查处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丧事活动;及时处置涉及殡葬领域的突发事件;协助配合有关部门及时处理长期存放无人认领遗体。
五、县民政局
拟订殡葬管理政策和标准,指导全县殡葬服务机构相关工作;牵头稳妥有序推进殡葬改革,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殡葬事业发展规划和配套措施;会同有关部门依法查处殡葬违规行为。
六、县自然资源局(县林业局)
支持殡葬设施专项规划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协同推进殡葬设施建设;指导各镇(区)依法审批建设公墓、殡仪馆等殡葬设施;按照部门职能依法制止和查处非法占用或买卖土地建坟等行为。督促各镇(区)依法审核建设公墓、殡仪馆等殡葬设施的征占用林地申请;加强对林木和林地的保护和管理,指导各镇(区)制止和查处非法占用林地建坟行为。
七、市生态环境局阳西分局
协同推进殡葬行业尾气排放治理工作;提供殡葬行业尾气排放标准;加强殡葬行业污染物排放管理;协同整治破坏生态环境修建坟墓的行为。
八、县农业农村局
结合统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协助倡导农村文明殡葬新风。
九、县文广旅体局
配合做好A级旅游景区违规建墓整治工作。
十、县卫生健康局
指导医疗机构加强太平间管理;加强人口死亡登记管理,依法做好正常死亡人员《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签发工作。
十一、县市场监管局
依职责加强对殡葬服务机构经营行为的监管;依法整治殡葬领域违法乱收费、殡葬行业垄断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