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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阳西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委员会的通知 西府办函〔2021〕113号

发布日期:2021-07-08 08:35:59   来源:阳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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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县府直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要求,进一步加强对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统筹、协调、督促和指导,更好地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成立阳西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员名单

  主  任:黄科瑾  副县长

  副主任:陈志忠  县府办副主任、县外事局局局长

  郭华锋  县民政局局长

  委  员:张文秀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县新闻办主任,

  县融媒体中心主任

  彭广成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县委网信办主任               

  梁玉若  县委统战部三级主任科员 

  赖志伟  县委政法委副书记

  林稚晨  县人大监察和司法工委副主任

  刘章华  县人大社建工委办公室副主任 

  徐加玉  县法院副院长

  王洪偏  县检察院副检察长

  王玉和  县发改局三级主任科员

  钟良豪  县教育局副局长         

  田开启  县工信局副局长

  柯思健  县公安局副局长

  陈文江  县民政局副局长

  陈日祥  县司法局副局长

  王澜晓  县财政局二级主任科员

  何承赠  县人社局副局长

  刘红明  县住建局总工程师

  廖德襟  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洪宏志  县农业农村局二级主任科员

  张振东  县文广旅体局副局长

  叶朝晖  县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李汝杰  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叶伟荣  县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邓其昌  县统计局副局长

  陈月婷  县医保局副局长

  钟雅丽  县妇儿工委委员

  郑惠芳  县总工会副主席

  吴秀乔  团县委副书记

  雷  哲  县妇联挂职副主席

  陈华强  县残联副理事长

   陶开源  县关工委副主任

  冯进姬  县工商联会员部部长

  二、目标任务

  (一)坚持党政主导。各镇(区)政府(管委会)要切实加强对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领导,支持委员会组织协调各方面开展好工作,切实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实际困难。

  (二)坚持教育、服务、管理三结合。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适应未成年人的身心特点,把教育、服务与管理结合起来,以教育指导服务、管理,在服务、管理中体现教育,帮助未成年人解疑释惑和解决实际困难,促进他们身心健康发展。

  (三)坚持建设与整治相结合。要净化社会环境,坚决铲除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不良因素,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不法行为,努力为未成年人成长成才创造良好的社会条件。

  (四)坚持全社会共同参与。要把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作为一项社会系统工程,广泛调动公民、家庭、学校、企业、社区以及新闻媒体、社会团体和其他非政府组织参与的积极性,建立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社会网络。

  三、工作制度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关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重大决策部署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广东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要求;牵头协调和推进有关部门制定和实施未成年人保护规划、政策、措施;统筹、协调全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研究审议未成年人保护重大事项;指导各镇(区)和各相关部门按照法定职责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督促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广东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落实情况、各镇(区)和各相关部门任务完成情况;督办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事件处置工作;总结、交流、推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经验,组织开展宣传教育和表彰奖励工作;完成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根据工作需要,委员会可调整成员单位组成,委员会全体会议可邀请其他相关部门和单位参加。委员会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报委员会主任审批。

  委员会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召开。在委员会会议召开之前,可由委员会办公室召开联络员会议,研究讨论委员会议题和需提交委员会议定的事项。专题研究特定事项时,可邀请其他相关部门和专家参与。委员会以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印发各成员单位及有关方面贯彻落实,重大事项按程序报批,落实情况定期报告委员会。委员会办公室可根据工作需要,对重点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事件处置开展督办,组织成员单位开展联合调研,对各镇(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进行指导。

  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县民政局,主要承担委员会组织联络和协调等日常工作,落实委员会议定的工作部署和要求。办公室主任由县民政局局长兼任,副主任由县民政局、县委网信办、县法院、县检察院、县教育局、县公安局、县卫生健康局、团县委、县妇联各一名分管负责同志兼任。委员会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有关股室负责同志担任,联络员同时作为委员会办公室成员参与具体工作。联络员需要调整的,由各成员单位提出,报委员会办公室备案。

  启用“阳西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委员会”和“阳西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印章各一枚。撤销县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其相关职责并入委员会一并实施。



  阳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