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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西县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清理整治河北渔港 疏浚工程范围及周边非法渔业养殖设施的通告

发布日期:2020-02-27 10:24:53   来源:阳西县人民政府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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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障阳西县河北渔港疏浚工程的顺利施工,县政府决定对疏浚工程范围及周边非法渔业养殖设施进行清理整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广东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及《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办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管理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阳西县人民政府于2020年2月27日开始对疏浚工程范围及周边非法渔业养殖设施开展清理整治工作。清理整治的对象主要包括清理整治范围内的非法渔业养殖设施,包括网箱(包含普通网箱、海上餐厅、深水网箱)、贝排(包含浮球式、浮筏式、棚架式)及底播贝类设施(包含蚝桩)。清理整治范围河北渔港疏浚工程港池范围,及距离锚地、进出港航道、海上施工通道边界外侧500米的周边海域。

二、疏浚工程范围内渔业养殖设施、底播贝类设施的所有人自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3月20日止,自行到阳西渔政大队河北中队就清理整治对象的种类、数量、位置等信息进行登记核查。

三、本着“以人为本”的原则,对在规定时间内经我县登记确认在疏浚工程范围水域内从事养殖业并自愿于2020年3月30日前在我县相关部门监督下自行搬迁的,给予适当经济补助。

非法渔具(定置网、闸箔网、迷阵网等)及碍航物不予补助;本通告公布后的新增养殖设施不予补助。

四、疏浚工程范围内的非法渔业捕捞设施及碍航物须在2020年3月30日前由设施所有人进行自行搬迁,渔业养殖设施须在2020年3月30日前由设施所有人自行搬迁,逾期依法强制拆除。

五、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扰和阻碍此次搬迁整治工作,违者将依法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通告。

                              

阳西县人民政府

2020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