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阳西县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府直属有关单位: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阳西县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县农业局反映。
阳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5月31日
阳西县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方案
为做好我县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协同推进生产发展和环境保护,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意见》(国办发〔2017〕48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办函〔2017〕735号)和《阳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阳江市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方案的通知》(阳府函〔2018〕109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要求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统筹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畜产品供给保障能力和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能力,坚持保供给与保环境并重,以规模养殖场为重点,通过源头减量、过程控制、末端利用,大力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加快畜牧业转型升级和绿色发展,构建种养结合、农牧循环的可持续发展新格局。
到2020年,建立科学规范、权责清晰、约束有力的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制度,构建种养循环发展机制,全县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75%以上,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95%以上,大型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提前一年达到100%。
二、主要任务
(一)严格落实畜禽规模养殖环评制度
在编制、修订有关畜牧业发展规划时,县农业局和县环保局应加强协调沟通,依法依规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依法对新建或改扩建畜禽规模养殖场进行环境影响评价。要加大对现有畜禽规模养殖场的环境监管执法力度,对未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未建设污染防治配套设施或者自行建设的配套设施不合格的畜禽规模养殖场依法予以处罚。(县环保局、县农业局牵头)
(二)完善畜禽养殖污染监管制度
做好国家畜禽规模养殖场直联直报信息系统和广东省畜禽养殖环境管理信息系统填报工作,统一管理、分级使用、共享直联。认真执行国家畜禽粪污还田利用和检测标准、畜禽规模养殖场污染物减排核算办法及畜禽养殖粪污土地承载能力测算方法,畜禽养殖规模超过土地承载能力的要合理调减养殖总量。贯彻实施上级农业、环保部门制定的指导性技术文件,分类指导畜禽养殖场采用适合的技术模式开展畜禽养殖废弃物源头减量、过程治理和末端资源化利用。(县农业局、县环保局牵头)
(三)落实规模养殖场主体责任
要建立规模养殖场统一台账,制定治理路线图和时间表,健全疏堵结合、多部门联动的养殖污染治理机制,指导、督促规模养殖场履行《畜禽规模养殖场污染防治条例》第十三条规定的粪污处理和利用主体责任,按规定建设污染防治配套设施并保持正常运行。粪污处理和利用能力配备不足的养殖场(户)可委托第三方进行收集、运输、处理和利用。县农业局要加强对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的指导和服务,引导、督促采用“公司+农户”模式的养殖企业积极组织、指导和扶持合作农户开展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县农业局、县环保局要按照职能分别做好畜禽养殖场生产备案工作和畜禽养殖环境管理信息系统填报,督促畜禽规模养殖场利用信息平台对养殖种类和数量,对废弃物产生、综合利用和污染物排放等情况进行登记备案。(县农业局、县环保局牵头)
(四)加快畜牧业转型升级
调整优化生猪养殖布局,引导畜牧业从水源地和人口集中区向山区、农区转移。引导规模养殖场实行精细化管理,推行标准化、机械化、规范化饲养,在源头减量上推行节水节料、雨污分流等技术,在过程控制上推行微生物处理等技术,在末端利用上根据不同资源条件、畜种和养殖规模,推行专业化能源利用、固体粪便和污水肥料化利用、粪污全量收集还田利用等经济实用技术模式。(县农业局牵头,县环保局、县国土资源局参与)
(五)加强科技创新和推广
加大对畜禽养殖粪污减量排放和资源化利用、水肥一体化等技术的研发、推广力度,支持生产和使用安全环保饲料、优质专用有机肥。推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的工艺、技术新标准,以科技创新提升养殖废弃物源头减量、过程控制和末端利用水平。以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为重点,开展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和绿色示范等示范创建活动,加快新工艺、新技术、新模式的推广和转化。(县农业局、县科技局牵头,县环保局、县质监局参与)
(六)推动种养循环发展
要促进种养业协调布局,规划引导畜牧业有序发展。加强粪肥和沼液科学还田利用,统筹构建养殖主体小循环、区域中循环和县域大循环的废弃物收集、转化、利用网络体系,鼓励在养殖密集区域建立粪污集中处理中心,支持建设沼液输送管网、田间储粪(沼液)及水肥一体化设施,打通还田利用“最后一公里”。培育壮大粪污处理(配送)社会化服务组织,实行专业化生产、市场化运营、受益者付费,保障第三方处理企业和社会化服务组织合理收益。(县农业局牵头,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环保局参与)
三、保障措施
(一)切实落实责任、
县农业局牵头细化分年度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重点任务和工作清单,并报市农业局、市环境保护局备案。各相关单位根据各自职责和任务要求,加大工作力度,采取切实有效的工作措施,合力推动全县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顺利开展。(县农业局、县环保局牵头)
(二)加强政策支持
各有关单位要根据职责分工,制定和落实具体政策措施。积极争取中央、省、市财政支持,加大财政投入,支持规模养殖场、第三方处理企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粪污处理设施建设,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创新粪污资源化利用设施建设和运营机制。将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装备纳入农机具购置补贴范围,实行敞开补贴。贯彻执行国家对开展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畜禽规模养殖场依法实施环境保护税收优惠的政策。鼓励利用荒山、缓坡建设畜禽规模养殖场,以及在新开垦耕地周边按照农牧结合的方式配套建设畜禽规模养殖场,提高新垦造耕地有机肥力。涉及林业用地的,林业部门在保障国家和省重点项目的基础上,适度予以林地定额倾斜,加快办理林地使用审核审批手续。(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国土资源局、县环保局、县住建局、县农业局、县林业局、县国税局、县地税局等负责)
(三)做好宣传引导
县农业局、县环保局要充分利用电视、报刊、网络、微信等多种媒体,广泛宣传绿色发展理念和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重要意义、基本要求,做好相关政策解读,发挥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的积极作用,为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营造良好氛围。(县农业局、县环保局牵头)
附件: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重点工作任务清单
附件
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重点工作任务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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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主要任务 |
牵头 部门 |
主要参与 部门 |
完成 时限 |
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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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制定并公布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具体措施,细化分年度重点任务和工作清单。 |
县农业局 |
县环保局 |
2018年6月底 |
粤办函〔2017〕735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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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做好畜禽养殖直联直报工作,组织填报国家畜禽规模养殖场直联直报信息系统。 |
县农业局 |
县环保局 |
2018- 2020年 |
国办发〔2017〕48号 粤办函〔2017〕735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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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做好畜禽养殖直联直报工作,组织填报广东省畜禽养殖环境管理信息系统 |
县环保局 |
县农业局 |
2018- 2020年 |
国办发〔2017〕48号 粤办函〔2017〕735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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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编制、修订有关畜牧业发展规划时,农业、环保部门要加强沟通,依法依规进行环境影响评价,调整优化畜牧业生产布局,协调畜禽规模养殖和环境保护的关系。 |
县农业局 县环保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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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 2020年 |
国办发〔2017〕48号 粤办函〔2017〕735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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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依法对新建或改扩建畜禽规模养殖场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将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纳入日常执法监管范围,加大对现有畜禽规模养殖场的环境监管执法力度,对设有固定排污口的畜禽规模养殖场,依法核发排污许可证,对未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未建设污染防治配套设施或者自行建设的配套设施不合格的畜禽规模养殖场予以处罚。 |
县环保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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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 2020年 |
《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第十二条、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 国办发〔2017〕4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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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主要任务 |
牵头 部门 |
主要参与 部门 |
完成 时限 |
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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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农业、环保部门按职能分别对畜禽养殖场 |
粤公网安备 4417210200012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