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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县集中开展城市风险点危险源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西府办函〔2016〕344号

发布日期:2016-10-18 11:19:37   来源:阳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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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县府直属单位,省、市驻阳西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吸取深圳光明新区渣土受纳场“12·20”特别重大滑坡事故的惨痛教训,切实加强城市运行安全管理,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县政府决定自10月起至12月底在全县集中开展城市风险点、危险源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和城市运行安全管理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构建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的要求,坚持把遏制重特大事故作为牵动安全生产整体工作的“牛鼻子”工程,坚持把安全风险管控挺在隐患前面、把隐患排查治理挺在事故前面,坚持超前辨识预判重点领域、重点环节安全风险,坚持综合施策管控安全风险,切实解决“认不清、想不到、管不到”的问题,有效提升全县城市安全风险防控能力,减少各类事故发生,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安全保障

(二)工作目标。全面制定完善城市安全风险管控工作的规范、标准和指南,明确城市各类风险点、危险源风险辨识的工作原则、操作程序、分析方法、记录形式等要求,解决“认不清”的问题;对城市各类风险点、危险源进行深入排查、科学评估、分级管控,全面查清风险点、危险源分布情况,探索建立统一的安全风险点、危险源数据库和决策分析系统,解决“想不到”的问题;通过科学评估、动态管理、分级监管,及时发现城市风险点、危险源存在的问题和缺陷,通过制度、技术、管理等措施对其关键环节进行风险干预来降低风险,解决“管不到”的问题。通过深入开展风险点、危险源整治,由点及面,全面降低城市安全风险。

二、排查整治对象

本次专项行动排查整治的对象是可能导致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及其他不良社会影响的单位、场所、部位、设备设施和活动等,包括:

(一)各类生产经营单位。

(二)城市综合体、客运车站、渡口、码头、商场(市场)、宾馆(饭店)、体育场(馆)、会堂、图书馆、展览馆、博物馆、寺庙、教堂、医院、福利院、养老院、学校、幼儿园、托儿所、公共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

(三)建筑工程、交通设施、桥梁、地下空间等大型建设项目。

(四)事故易发多发路段、渣土(建筑垃圾)受纳场、危房、烂尾楼、人防工程等重点部位。

(五)电力设施、隧道桥梁(含高架桥)、燃气、管线管廊、电网、通信、建筑用升降机、电梯及游乐设施、燃气煤气瓶、玻璃幕墙、户外广告牌、城市旧挡土墙等重点设备设施;商船、游船、渡船、渔业船舶、客运班车、旅游包车、重型货车和汽车列车、建设施工单位散装物料车、校车、教练车等重点交通运输设备设施。

(六)体育比赛、文艺演出、游园、灯会、庙会、花会、焰火晚会等大型群众性活动。

(七)易受台风、暴雨影响而引发事故的设备设施和重点地质灾害点,以及城市低洼区、地下立交通道等内涝黑点等。

(八)其他可能存在安全风险隐患的风险点、危险源。

三、责任分工

县安委办负责统筹、协调全城市风险点、危险源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督促、指导其它相关部门和单位做好相关工作。

有关单位依据法律法规规定和本单位工作职责,全面梳理本行业领域工作重点、薄弱环节,牵头开展本行业领域风险点、危险源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明确工作规范和标准,推动全面普查、辨识、评估和管控风险,整治隐患。突出以下重点:发改牵头组织石油天然气管道等风险点、危险源排查整治经信牵头组织民用爆炸物品销售,拍卖、典当、租赁、汽车流通和旧货流通业等行业领域的风险点、危险源排查整治;教育局、县人社局分别牵头组织各类学校、教育系统其他企事业单位、校办企业和校车等风险点、危险源排查整治县民族宗教牵头组织民族和宗教团体、活动场所和大型宗教活动期间的风险点、危险源排查整治;公安牵头组织道路交通安全,民用爆炸物品购买、运输、爆破作业,烟花爆竹运输、燃放,剧毒化学品购买、运输,剧毒化学品、放射源存放场所治安防范和相关大型群众性活动、人员密集场所等风险点、危险源排查整治县民政局牵头组织各类社会福利机构、殡葬服务机构、救助管理机构等风险点、危险源排查整治国土资源牵头组织地质灾害等风险点、危险源排查整治环保牵头组织核与辐射安全,危险废物的收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