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
西府办函〔2014〕264号
阳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
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府直属各单位,省、市驻阳西有关单位:
为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监督,确保法制统一,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根据《阳江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评估清理办法》和《阳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阳府办函〔2014〕349号)的要求,并结合我县实际,县政府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规范性文件清理范围
此次清理的范围是本县各级行政机关制定的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包括政府规范性文件和部门规范性文件,其中清理的重点范围是:1.2012年8月24日以前制定的无规定有效期的规范性文件,尤其是2009年以前制定的实施已满5年的规范性文件;2.与负面清单管理方式改革任务不相适应的规范性文件;3.不符合简政放权或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的上级规定的规范性文件;4.不利于旅游业持续健康发展的规范性文件。
二、规范性文件清理负责单位
(一)政府规范性文件的评估清理,由该文件原起草单位负责。因机构改革,原起草单位已合并或撤销的,由该文件主要实施单位负责。
(二)部门、镇政府规范性文件的评估清理,由该文件制定单位负责。
(三)多个单位联合起草或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的评估清理,由文件的原牵头起草单位负责。
三、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报送
各清理单位必须在2014年10月30日前完成清理工作,并于该日期前将本单位清理后的规范性文件情况,包括继续保留的、拟修改、废止及宣布失效的规范性文件按清理工作情况表的内容分别填写,加盖本单位公章,同时附该规范性文件文本一式二份(或复印件)及电子文本送县法制局,由县法制局登记汇总。清理工作情况表(表格内容可进入县法制局公共邮箱yx5553463@163.com下载,邮箱密码:5553463)及规范性文件的电子文本发送至县法制局的电子邮箱,若无规范性文件的电子文本,可扫描原件发送至县法制局的电子邮箱(县法制局联系电话:5599291,联系人:黄晴潇,电子邮箱:yx5599291@163.com)。
四、清理结果的公布
对继续保留的、废止和宣布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将统一向社会公布,对拟修改的规范性文件清理单位要抓紧按程序修订。政府规范性文件目录和部门规范性文件目录由县法制局汇总后报县政府公布,凡未列入公布的继续保留文件目录的规范性文件,除授益性规定外,均作失效处理,不得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附件:1.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情况表.doc
阳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10月21日
粤公网安备 4417210200012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