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阳西县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的通知
西府办函〔2014〕181号
阳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
阳西县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府直属各单位,省、市驻阳西各单位:
根据《广东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条例》的有关规定,县政府决定成立阳西县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其具体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主 任:李 兴(公安局副局长)
副主任:徐高允(县教育局正科级干部)
李佰文(县民政局副局长)
谭刚锋(县司法局政工办主任)
叶杏芳(县财政局副主任科员)
王世年(县人社局副局长)
郑众计(县住建局党组书记)
赖若鸿(县卫计局副局长)
林贤明(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大队长)
成 员:甄显冰(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副大队长)
罗 健(县教育局政教股股长)
邱雪云(县民政局优抚股股长)
姚文新(县司法局办公室负责人)
李启耀(县财政局行政政法股副股长)
卢超兰(县人社局公务员管理股股长)
麦建国(县住建局人事股股长)
叶 亭(县卫计局医政股负责人)
县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不纳入县级议事协调机构管理,其日常工作由县公安局负责。委员会成员如需调整,由成员所在单位与县公安局协商后,报委员会主任批准,由县公安局发文。
阳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7月16日
粤公网安备 4417210200012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