催缴租金和催办理续租手续通知书公告
承租人:王文喜
2017年7月6日,你作为申请人申请我县公租房居住。2017年11月28日经我局审批通过后,你于2017年12月20日与我局签订了《广东省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合同约定租住阳西县滨江北路4栋502房,合同期限为:2017年12月20日至2020年12月20日。现合同已到期,你至今仍未提交续租申请资料。同时,经核查,你自2022年9月起拖欠租金共2527.32元(暂计算至2023年8月31日,不含滞纳金)。请你于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5日内前往阳西县住建局住房保障股办理续租手续和缴清租金或存入足够金额至住房租赁合同约定的银行账户进行划扣,逾期,阳西县住建局有权根据与你签订的租赁合同的相关约定向你收取滞纳金,且根据《阳江市公共租赁住房实施细则》第七章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无正当理由连续2个月或累计6个月以上未缴纳租金的,阳西县住建局有权解除合同并收回保障房。
详情可咨询县住建局保障股(联系电话:5527166)。
阳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