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阳西县2025年度第二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 粤府土审(15)〔2025〕19号
阳西县人民政府:
《关于阳西县2025年度第二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审查报告》(西自然资呈〔2025〕223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阳西县2025年度第二批次使用1.9211公顷建设用地,即同意阳西县将农民集体所有农用地1.5740公顷(不涉及耕地)转为建设用地并办理征地手续,另同意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建设用地0.0022公顷;同意将国有农用地0.2544公顷(不涉及耕地)转为建设用地,同时使用建设用地0.0905公顷。
上述1.9211公顷用地由当地政府在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中安排为城镇建设用地,供地时土地用途应与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中的规划安排相符;同时,供地方式、供地规模、供地标准等应严格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执行,切实做到节约集约用地。
二、请你县人民政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有关规定,严格履行征地批后实施程序,及时足额支付补偿费用,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落实安置措施,妥善解决好被征地农民的生产和生活,保证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地补偿安置不落实的,不得动工用地。依法完成土地征收后,不动产登记机构以此办理集体土地所有权注销或变更登记。
三、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征收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
此复。
广东省人民政府
2025年7月3日
粤公网安备 4417210200012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