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 > 公开 > 重点领域公开 > 医疗服务信息公开

政策解读:《关于开展我市新生儿预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缴费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3-28 17:09:59   来源:本网    阅读:-
【字体:  】   保护视力色:


  从2022年3月24日起,我市实行新生儿预参保登记缴费政策,依法保障新生儿医疗保障权益。

  一、为什么推行新生儿预参保政策

  由于新生儿的身体机能发育还不完善,可能一出生就容易生病并产生医疗费用。为解决新生儿医保问题,医保政策规定,新生儿出生后一年内落户并办理医保参保缴费的,可以报销自出生之日起的医保费用

  预参保就是为了方便住院期间尚未办理户籍登记、没有身份证的初生婴儿及时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减少家庭垫资压力。

  注意: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新生儿才可以办理预参保登记

  二、怎么办理预参保和缴费?


  1适用范围

  (1)新生儿母亲为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包括异地基本医疗保险或生育保险参保人);

  (2)新生儿母亲自孕期满24周起即可预参加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2、预参保办理流程

  (1)由新生儿母亲(或委托他人持新生儿母亲身份证)到各级医保经办机构申请新生儿预参保登记,填写《阳江市新生儿预参保登记表》;

  (2)医保经办机构受理后在国家医疗保障信息平台进行参保登记及加盖公章,并将缴费信息推送至税务部门信息系统;

  (3)新生儿母亲需在新生儿出生前完成缴费,确保新生儿出生时即时享受医保待遇;

  (4)新生儿母亲为新生儿预参保缴费后,新生儿出生时发生的医疗费用,持医保经办机构加盖公章的《阳江市新生儿预参保登记表》,在定点医疗机构实现即时联网结算。


  三、预参保是否有时间限制?

  新生儿预参保后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有效期为新生儿出生之日起一年内。已预参保登记并缴费的新生儿出生后一年内须到公安部门完成户口登记,申请人持新生儿户口本及《阳江市新生儿预参保登记表》到各级医保经办机构进行参保信息变更。逾期未办理预参保信息变更的,暂停其医保待遇,待办理信息变更后按规定恢复其医保待遇。

  申请人发生流产、引产等情况的,申请人可按规定对已缴纳的新生儿预参保费用申请退费。

  四、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咨询电话

      市社保局阳西分局:0662-5556493。




  相关文件:关于开展我市新生儿预参加城乡居民医保 缴费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