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推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动小农户工作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培育支持、利益联结机制规范是促进乡村振兴的重要举措,现将市农业农村局转来的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推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动小农户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县实际,提出以下工作要求和建议,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认真组织龙头企业申报工作。请各镇全面摸排辖区内种养殖大户对于具备潜力的且符合申报认定标准的企业积极发动申报,申报企业数量不予限制。
二、推进社会化服务提质扩面。各镇依托农事综合服务中心建设,发挥供销、邮政及农垦在组织体系、技术装备上的优势,统筹整合农资供应、生产托管、金融保险等服务资源,为小农户提供“一站式”全程全链条服务。重点发挥村级组织、托管员的居间服务功能,精准对接小农户与服务主体,解决“找不到、用不上”的问题。
三、认真做好农村合作经济统计年报工作。各镇要重视农村经济年报填报工作,明确专人负责,严格按照报表制度规定指标口径填报。
四、规范联农带农统计监测工作。指导农民合作社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和会计制度,落实盈余返还要求。各镇组织辖区内家庭农场完成“一码通”申领和赋码,引导家庭农场实现管理服务数字化,提升规范化水平。各镇要建立联农带农台账,组织辖区内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龙头企业、农业服务公司,对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动农户比例指标解释和测算方法》,建立联农带农台账,如实记录就业带动、服务带动、订单合同带动等各类带动情况。
有关部门可对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动农户比例指标解释和测算方法》精准测算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动农户比例,将带动农户增收作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获得财政、投资金融等扶持政策的重要依据。
附件:
附件1转发关于推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动小农户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2.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动农户比例指标解释和测算方法.pdf
(联系人:施柯羽,联系电话:0662-5550298)
阳西县农业农村和水务局
2026年8月10日
粤公网安备 4417210200012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