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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西县2021-2023年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22-04-28 09:44:07   来源:阳西县农业农村局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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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实施原则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及省委十二届十一、十二、十三次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粤府函〔2019〕428号)、《阳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阳江市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转型升级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阳府函〔2020〕377号)要求,支持引导农民购置使用先进适用的农业机械,满足我县农民对机械化生产的需要,引领推动我县农业机械化向全程全面高质高效转型升级,加快提升农业机械化产业链现代化水平,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坚实支撑。

  二、实施重点

  (一)在支持重点方面着力突出稳产保供。将粮食、生猪等重要农畜产品生产所需机具全部列入补贴范围,应补尽补。将育秧、烘干、标准化猪舍、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等方面成套设施装备纳入农机新产品补贴试点范围,加快推广应用步伐。

  (二)在补贴资质方面着力突出农机科技自主创新。推广使用智能终端和应用智能作业模式,深化北斗系统在我县现代农业生产中的推广应用,确保农业生产数据安全。大力开展农机专项鉴定,加快农机创新产品取得补贴资质条件步伐,尽快列入补贴范围;对暂时无法开展农机鉴定的高端智能创新农机产品开辟绿色通道,通过农机新产品购置补贴试点予以支持。

  (三)在补贴标准方面着力做到“有升有降”。一是提升部分重点补贴机具补贴额,测算比例从30%提高到35%,包括水稻插(抛)秧机等粮食生产薄弱环节所需机具,果园作业平台等丘陵山区特色产业发展急需的新机具以及智能、复式、高端产品。二是逐步降低区域内保有量明显过多、技术相对落后的轮式拖拉机、手扶拖拉机等机具品目的补贴额,到2023年将其补贴额测算比例降低至15%及以下,并将部分低价值的机具退出补贴范围。

  (四)在政策实施方面着力提升监督服务效能。一是提升信息化水平,推广应用手机App、人脸识别、补贴机具二维码管理和物联网监控等技术,加快推进补贴全流程线上办理。二是加快补贴资金兑付,保障农民和企业合法权益,营造良好营商环境。优化办理流程,缩短机具核验办理时限。三是充分发挥专业机构技术优势和大数据信息优势,提升违规行为排查和监控能力。对套取、骗取补贴资金的产销企业实行罚款处理,从严整治违规行为。

  三、补贴机具

  补贴机具必须是补贴范围内的产品(农机专项鉴定产品、农机新产品除外),同时还应具备以下资质之一:(1)获得农业机械试验鉴定证书(包括尚在有效期内的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书);(2)获得农机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3)列入农机自愿性认证采信试点范围,获得农机自愿性产品认证证书。补贴机具须在明显位置固定标有生产企业、产品名称和型号、出厂编号、生产日期、执行标准等信息的铭牌。

  四、补贴对象和补贴标准

  补贴对象为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以下简称“购机者”),其中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业企业和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等。

  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实行定额补贴。严格遵守农业农村部、财政部组织制定发布全国补贴范围内各机具品目的主要分档参数,由省农机主管部门根据我省农业生产机械需求进行优化参数及增加分档,依据同档产品上年市场销售均价测算确定各档次的补贴额上限,测算比例不超过30%,且通用类机具补贴额不超过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发布的最高补贴额。

  五、操作流程

  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按照“自主购机、定额补贴、先购后补、县级结算、直补到卡(户)”方式实施。购机者自主选择购买机具,按市场化原则自行与农机产销企业协商确定购机价格与支付方式,并对交易行为真实性、有效性和可能发生的纠纷承担法律责任。

  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工作按以下流程操作。

  (一)发布实施规定。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按职责分工和有关规定发布操作程序、补贴额一览表、补贴机具信息表、咨询投诉举报电话等信息。

  (二)受理补贴申请。县农业农村局全面实行办理服务系统常年连续开放,推广使用带有人脸识别功能的手机App等信息化技术,方便购机者随时在线提交补贴申请、应录尽录,加快实现购机者线下申领补贴“最多跑一次”“最多跑一地”。购机行为完成后,购机者自主向县农业农村局提出补贴资金申领事项(农户需提供“一卡通”账号(个人以农业银行账号为主,企业的提供开户行账号)、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发票的原件及复印件;安装类农业设备需提供竣工确认书;外地户籍人员(企业)在阳西县从事农业生产的需提供租地或租塘的有效合同),签署告知承诺书,承诺购买行为、发票购机价格等信息真实有效,按相关规定申办补贴。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申请数量达到当年可用资金(含结转资金和调剂资金)总量110%时,由县农业农村局及时发布公告,停止受理补贴申请。积极探索利用农业农村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息直报系统办理补贴申请。

  (三)审验公示信息。县农业农村局严格按照《农机购置补贴机具核验工作要点(试行)》等要求,对补贴相关申请资料进行形式审核,对补贴机具进行核验,其中牌证管理机具凭牌证免于现场实物核验。农业农村部门在收到购机者补贴申请后,于2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对因资料不齐全等原因无法受理的,注明原因,并按原渠道退回申请;对符合条件可以受理的,于13个工作日内(不含公示时间)完成相关核验工作,并在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实时公布补贴申请信息,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并由各镇在公示栏中同时公开公示信息。

  (四)兑付补贴资金。县级财政局审核县农业农村局提交的资金兑付申请与有关材料,于15个工作日内通过国库集中支付方式向符合要求的购机者兑付资金。严禁挤占挪用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因资金不足或加强监管等原因需要延期兑付的,应告知购机者,并及时与同县农业农村局联合向上报告资金供需情况。补贴申领原则上当年有效,因当年财政补贴资金规模不够、办理手续时间紧张等无法享受补贴的,可在下一个年度优先兑付。

  补贴政策全面实行跨年度连续实施,除发生违规行为或补贴资金超录外,不得以任何理由限制购机者提交补贴申请,且补贴机具资质、补贴标准和办理程序等均按购机者提交补贴申请并录入办理服务系统时的相关规定执行,不受政策调整影响,切实稳定购机者补贴申领预期。购机者对其购置的补贴机具拥有所有权,自主使用,可依法处置。

  六、实施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分工。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建立健全政府领导下的联合实施和监管机制,切实加强组织协调,密切沟通配合,健全完善风险防控工作制度和内部控制规程,明确职责分工,形成工作合力。组织开展业务培训和廉政警示教育,提高补贴工作人员业务素质和风险防控能力。进一步明确职责分工,落实县农业农村局负责组织实施、审核和监管责任和县财政局负责资金兑付、资金监管责任。加强绩效管理,形成管理闭环,切实提升政策实施管理工作能力水平。

  县农业农村局农机主管部门做好农机购置补贴技术支撑和管理服务工作,为政策实施提供有力保障。

  (二)优化服务,提升效能。依托办理服务系统,动态分析农业农村和财政部门办理补贴申请具体时限,及时预警和定期通报超时办理行为,切实加快补贴申请受理、资格审核、机具核验、资金兑付等工作。畅通产业链供应链,营造良好营商环境,保障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对经司法机关认定为恶意拖欠农机生产经销企业购机款的购机者,取消其享受补贴资格。提高补贴机具核验信息化水平,牌证管理、补贴资金申领等环节信息系统的互联互通,推动补贴机具由人工核验向信息化核验转变。积极探索补贴申请、核验、兑付全流程线上办理新模式,推进农机购置补贴实施与监管信息化技术集成应用。

  (三)公开信息,接受监督。县农业农村局、各镇政府要因地制宜、综合运用宣传挂图、报纸杂志、广播电视、互联网等方式,以及村务公开等渠道,全方位开展补贴政策与实施工作宣传解读,着力提升政策知晓率,切实保障购机者、生产经销企业和广大农民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健全完善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按年度公告近三年县域内补贴受益信息,公开违规查处结果等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四)加强监管,严惩违规。认真落实风险防控责任和异常情形主动报告制度,严格信用管理和农机产销企业承诺制,充分发挥专业机构的技术优势和大数据的信息优势,有效开展违规行为全流程分析排查,强化农财两部门联合查处和省际联动处理,从严整治突出违规行为,有效维护政策实施良好秩序。

  附录

  2021-2023年广东省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

  (15大类41个小类160个品目)

  1.耕整地机械

  1.1 耕地机械

  1.1.1 铧式犁

  1.1.2 圆盘犁

  1.1.3 旋耕机

  1.1.4 深松机

  1.1.5 开沟机

  1.1.6 耕整机

  1.1.7 微耕机

  1.1.8 机滚船

  1.1.9 机耕船

  1.2 整地机械

  1.2.1 圆盘耙

  1.2.2 起垄机

  1.2.3 灭茬机

  1.2.4 筑埂机

  1.2.5 铺膜机

  1.2.6 联合整地机

  1.2.7 埋茬起浆机

  2.种植施肥机械

  2.1 播种机械

  2.1.1 条播机

  2.1.2 穴播机

  2.1.3 小粒种子播种机

  2.1.4 根茎作物播种机

  2.1.5 免耕播种机

  2.1.6 铺膜播种机

  2.1.7 水稻直播机

  2.1.8 精量播种机

  2.1.9 整地施肥播种机

  2.2 育苗机械设备

  2.2.1 种子播前处理设备

  2.2.2 营养钵压制机

  2.2.3 秧盘播种成套设备(含床土处理)

  2.3 栽植机械

  2.3.1 水稻插秧机

  2.3.2 秧苗移栽机

  2.3.3 甘蔗种植机

  2.4 施肥机械

  2.4.1 施肥机

  2.4.2 撒肥机

  2.4.3 追肥机

  3.田间管理机械

  3.1 中耕机械

  3.1.1 中耕机

  3.1.2 培土机

  3.1.3 埋藤机

  3.1.4 田园管理机

  3.2 植保机械

  3.2.1 动力喷雾机

  3.2.2 喷杆喷雾机

  3.2.3 风送喷雾机

  3.2.4 植保无人驾驶航空器

  3.3 修剪机械

  3.3.1 茶树修剪机

  3.3.2 果树修剪机

  3.3.3 枝条切碎机

  4.收获机械

  4.1 谷物收获机械

  4.1.1 割晒机

  4.1.2 自走轮式谷物联合收割机

  4.1.3 自走履带式谷物联合收割机(全喂入)

  4.1.4 半喂入联合收割机

  4.4 果实收获机械

  4.4.1 果实捡拾机

  4.4.2 番茄收获机

  4.4.3 辣椒收获机

  4.5 蔬菜收获机械

  4.5.1 果类蔬菜收获机

  4.6 花卉(茶叶)采收机械

  4.6.1 采茶机

  4.8 根茎作物收获机械

  4.8.1 薯类收获机

  4.8.3 甘蔗收获机

  4.8.4 甘蔗割铺机

  4.8.5 花生收获机

  4.9 饲料作物收获机械

  4.9.1 割草机

  4.9.2 搂草机

  4.9.3 打(压)捆机

  4.9.4 圆草捆包膜机

  4.9.5 青饲料收获机

  4.10 茎秆收集处理机械

  4.10.1 秸秆粉碎还田机

  4.10.2 高秆作物割晒机

  5.收获后处理机械

  5.1 脱粒机械

  5.1.1 稻麦脱粒机

  5.1.3 花生摘果机

  5.2 清选机械

  5.2.1 风筛清选机

  5.2.2 重力清选机

  5.2.3 窝眼清选机

  5.2.4 复式清选机

  5.3 干燥机械

  5.3.1 谷物烘干机

  5.3.2 果蔬烘干机

  5.4 种子加工机械

  5.4.1 种子清选机

  6.农产品初加工机械

  6.1 碾米机械

  6.1.1 碾米机

  6.1.2 组合米机

  6.2 磨粉(浆)机械

  6.2.1 磨粉机

  6.2.2 磨浆机

  6.3 果蔬加工机械

  6.3.1 水果分级机

  6.3.2 水果清洗机

  6.3.3 水果打蜡机

  6.3.4 蔬菜清洗机

  6.4 茶叶加工机械

  6.4.1 茶叶杀青机

  6.4.2 茶叶揉捻机

  6.4.3 茶叶炒(烘)干机

  6.4.4 茶叶筛选机

  6.4.5 茶叶理条机

  6.5 剥壳(去皮)机械

  6.5.2 花生脱壳机

  6.5.3 干坚果脱壳机

  6.5.4 剥(刮)麻机

  7.农用搬运机械

  7.1 装卸机械

  7.1.1 抓草机

  8.排灌机械

  8.1 水泵

  8.1.1 离心泵

  8.1.2 潜水电泵

  8.2 喷灌机械设备

  8.2.1 喷灌机

  8.2.2 微灌设备

  8.2.3 灌溉首部(含灌溉水增压设备、过滤设备、水质软化设备、灌溉施肥一体化设备以及营养液消毒设备等)

  9.畜牧机械

  9.1 饲料(草)加工机械设备

  9.1.1 铡草机

  9.1.2 青贮切碎机

  9.1.3 揉丝机

  9.1.4 压块机

  9.1.5 饲料(草)粉碎机

  9.1.6 饲料混合机

  9.1.7 颗粒饲料压制机

  9.1.8 饲料制备(搅拌)机

  9.2 饲养机械

  9.2.1 孵化机

  9.2.2 喂料机

  9.2.3 送料机

  9.2.4 清粪机

  9.2.5 粪污固液分离机

  9.3 畜产品采集加工机械设备

  9.3.1 挤奶机

  9.3.2 剪羊毛机

  9.3.3 贮奶(冷藏)罐

  10.水产机械

  10.1 水产养殖机械

  10.1.1 增氧机

  10.1.2 投饲机

  10.1.3 网箱养殖设备

  10.2 水产捕捞机械

  10.2.1 绞纲机

  10.2.2 船用油污水分离装置

  11.农业废弃物利用处理设备

  11.1 废弃物处理设备

  11.1.1 废弃物料烘干机

  11.1.2 残膜回收机

  11.1.3 沼液沼渣抽排设备

  11.1.4 秸秆压块(粒、棒)机

  11.1.5 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设备

  11.1.6 有机废弃物好氧发酵翻堆机

  11.1.7 有机废弃物干式厌氧发酵装置

  12.农田基本建设机械

  12.1 挖掘机械

  12.1.1 挖坑机

  12.2 平地机械

  12.2.1 平地机

  13.设施农业设备

  13.1 温室大棚设备

  13.1.1 电动卷帘机

  13.1.2 热风炉

  13.2 食用菌生产设备

  13.2.1 蒸汽灭菌设备

  13.2.2 食用菌料装瓶(袋)机

  14.动力机械

  14.1 拖拉机

  14.1.1 轮式拖拉机

  14.1.2 手扶拖拉机

  14.1.3 履带式拖拉机

  15.其他机械

  15.1 养蜂设备

  15.1.1 养蜂平台

  15.2 其他机械

  15.2.1 驱动耙

  15.2.3 水帘降温设备

  15.2.4 热水加温系统

  15.2.5 简易保鲜储藏设备

  15.2.6 水井钻机

  15.2.7 旋耕播种机

  15.2.8 大米色选机

  15.2.9 杂粮色选机

  15.2.10 甘蔗田间收集搬运机

  15.2.11 秸秆膨化机

  15.2.12 畜禽粪便发酵处理机

  15.2.13 农业用北斗终端(含渔船用)

  15.2.14 沼气发电机组

  15.2.15 天然橡胶初加工专用机械

  15.2.16 有机肥加工设备

  15.2.17 茶叶输送机

  15.2.18 茶叶压扁机

  15.2.19 茶叶色选机

  15.2.20 根(块)茎作物收获机

  15.2.21 果园作业平台

  15.2.22 果园轨道运输机

  15.2.23 秸秆收集机

  15.2.24 瓜果取籽机

  15.2.25 脱蓬(脯)机

  15.2.26 莲子剥壳去皮机

  15.2.27 水产养殖水质监控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