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西县文化志愿者管理制度
为加强阳西县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基本文化权益,不断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基本文化需求,积极发挥公共文化服务志愿者服务社会、服务大众的作用,促进文化服务志愿者组织的建设发展,结合文化志愿者的性质和特点,制定以下相应管理制度。
一、目的和宗旨
建立一支具有一定规模、具有较高素质的文化志愿者队伍,缓解目前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中人手不足的矛盾,提高公共文化服务的能力,促进全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建立和完善。引导志愿者自愿参与、义务工作、提升自我、服务社会、在全社会营造“传递爱心、传播文明”的氛围,共同促进社会的和谐与进步。
二、志愿者招募
1.招募条件
本文化志愿者队伍本着自愿参加的原则招募志愿者,凡年龄在12岁以上,热心文化公益事业的市民均可参与。
2.招募方式
现场招募:在本站点填写《阳西县文化志愿者申请表》及相关资料,带审核通过即可;
线上招募:登录“i志愿”,搜索“阳西县文化志愿者总队”,申请加入组织,待审核通过即可。
三、主要原则
1.坚持依法组建、科学管理的原则
2.坚持自我参与、义务服务的原则
3.坚持统一指导协调、分级管理的原则
4.坚持公益服务、就近服务的原则
四、文化志愿者的概念
文化志愿者是指不以物质报酬为目的,利用自己的时间、文艺技能等,自愿为社会和他人提供公益性文化艺术服务和帮助的人。
五、文化志愿者的权利
1.参加阳西县文化志愿者总队提供的与服务活动相关的培训;
2.获得从事文化志愿服务的必要条件和必要保障;
3.获得阳西县文化志愿者总队的嘉许激励和服务时数证明;
4.就文化志愿服务工作对阳西县文化志愿服务总队提出意见和建议;
5.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赋予的其它权利。
六、文化志愿者的主要职责
文化志愿者主要承担以下工作:
1.丰富基层群众文化生活。以文艺辅导为主,深入社区、农村开展文化辅导工作。
2.展示文化建设成果。以讲座、培训的方式,面向基层群众开展专题知识讲座和文艺辅导。
3.协助组织大型文化活动。
七、激励措施
鼓励和表彰优秀文化志愿者,建立文化志愿者激励机制。建立文化志愿者服务时间统计和绩效评价等制度,作为考核和表彰文化志愿者的依据。
1.文化志愿者可享受文化馆提供的艺术(演出)观摩、培训、文化艺术消费待遇。
2.对服务时间长、表现突出、社会舆论好的志愿者,由文化馆进行表彰,并颁发优秀文化馆志愿者荣誉证书。
阳西县文化馆
2020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