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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西县某幼儿园未按规定遵守食品进货查验记录、使用标签不符合规定的食品、收取未标明的费用案
2023年12月20日,阳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依法对阳西县某幼儿园进行检查。经检查,执法人员在该幼儿园烹饪间冰箱内发现腊肠5斤(袋子内外均没有腊肠的任何标签标识)待使用,在该幼儿园储物间内发现有已开封启用的腐竹1袋(无合格证)待使用。另外,执法人员在该幼儿园未发现有收费公示栏。当事人未按规定遵守食品进货查验记录、使用标签不符合规定的食品、收取未标明的费用的违法行为,违反了《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第三十三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七条第一款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第五十四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十三条第三项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警告、没收标签不符合规定的食品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
典型意义:食品安全对于托幼机构来说是一个至关重要的问题,托幼机构在提供餐饮服务时违法违规现象时有发生。幼儿正处于生长发育的时期,食品安全问题直接关系他们的身体健康。不安全的食品容易造成学生生命和健康安全风险,不利于健康成长。阳西县市场监管部门通过执法行动,强化了托幼机构食品安全运作、规范管理的意识,促进了托幼机构有序、健康、规范发展,把食品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切实保障儿童托幼机构的食品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