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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阳西县第四季度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结果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等规定,现将我局开展第四季度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如下:
阳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于第四季度组织人员对我县辖区内生产、餐饮、流通等环节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本次抽检以生产企业、餐饮店、乡镇商超、乡镇农贸市场为重点,抽检样品包括酒类、食用油、饼干、调味品、肉制品、速冻食品、饮料、方便食品、糖果制品、茶叶及相关制品、食用农产品等共162批次样品,不合格2批次。(详情请查看附件)
其中春节专项共抽检10批次,以糖果制品、糕点、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饼干等春节食品,经检验全部合格。
针对检出的不合格样品,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已督促有关生产经营企业下架、召回,严格控制检出批次不合格产品风险,并按有关规定及时向社会公布监督抽检结果和核查处置信息
附件:2022年阳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监督抽检汇总表(第四季度).xlsx
不合格项目介绍:
4-氯苯氧乙酸钠是一种植物生长调节剂,具有防止落花落果、加快果实生长速度、促进提前成熟等作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农业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豆芽生产过程中禁止使用6-苄基腺嘌呤等物质的公告》(2015年第11号)中规定,生产者不得在豆芽生产过程中使用4-氯苯氧乙酸钠,豆芽经营者不得经营含4-氯苯氧乙酸钠的豆芽。由于其对人体有一定积累毒性,很可能造成慢性中毒甚至影响到生理。
阳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