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撤销商事登记决定书
西市监撤登决字〔2025〕1号
阳江晓赫鸥商贸有限公司等135户经营主体:
经本局查明,阳江晓赫鸥商贸有限公司等135户经营主体(以下简称“当事人”,名单见附件)在办理设立登记过程中,通过虚构住所的手段骗取登记,领取了《营业执照》。上述事实,有现场检查笔录等材料予以证实。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构成以欺骗的不正当手段取得行政许可的违法行为。
本局通过在阳西县人民政府网发布公告,公告时间自2025年4月10日至2025年5月10日,于2025年5月11日向当事人送达《阳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撤销登记听证告知书》(西市监撤登听告字〔2025〕1号),告知拟作出行政撤销的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事人有陈述、申辩的权利,并可要求听证。在法定期限内,当事人未提出陈述、申辩意见,亦未要求听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二款、《市场监督管理行政许可程序暂行规定》第四十一条的规定,本局决定对当事人作出以下行政撤销决定:撤销当事人(名单见附件)设立登记。
因当事人下落不明,通过登记的住所或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许可程序暂行规定》第六十二条和《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八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本局决定依法向当事人公告送达《阳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撤销商事登记决定书》。自本决定书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如不服本行政撤销决定,可以在收到本撤销商事登记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阳西县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依法向阳东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期间,行政撤销不停止执行。
联系电话:0662-5553345
联系地址:阳江市阳西县城十四区兴盛八街1号
附件:撤销阳江晓赫鸥商贸有限公司等135户经营主体名单.pdf
阳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5月21日
粤公网安备 4417210200012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