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江市加快建立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信用监管机制
日前,阳江市发展改革局印发《关于健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信用监管机制的通知》(下称《通知》),进一步健全了我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信用核查、联合惩戒和告知承诺制等信用监管机制,通过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对接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着力加强工程建设项目事中事后监管。
一、着力加强信用核查,实行信用分级分类监管
《通知》指出,各审批单位查看审批对象的信用档案,根据对象信用状况实行信用分级分类监管,以违法失信风险为导向优化配置监管资源,对信用状况良好的企业,可以考虑优先审批或给予“绿色通道”资格、减少事中事后监管频次;对信用状况不良的企业,要谨慎审批、增加事中事后监管监督检查频次。信用分级分类监管不再像以前的传统监管方式,对所有的企业平均用力,而是实现精准监管、高效监管。
二、依法开展信用联合奖惩,限制失信主体办理工程项目审批
《通知》明确各审批单位通过审批系统对于列入失信黑名单位的主体,根据国家建立的联合惩戒备忘录,限制失信主体办理对应事项的审批,如果不执行需说明理由。以往由于失信成本低,部分市场主体对维护自身良好信用重视不够,只有实施严格监管,加大联合惩戒力度,让违法失信者处处受限,市场主体才会越来越重视维护自身良好信用,市场才能健康发展,社会才能和谐进步。
三、有序推进告知承诺制审批,开展告知承诺制不诚信名单认定及惩戒工作
《通知》指出对于申请人、被审批人选择告知承诺制审批的,在规定期限内未提交材料,或者提交的材料不符合要求,以及审批部门在审查、核查、后续监管中发现申请人作出不实承诺或者违反承诺的,审批部门应当将不诚信行为记入不诚信名单,二年内不再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项目有关审批手续。由于工程建设领域事前审批事项较为集中,告知承诺制审批已成为推进行政审批改革的重要手段,不诚信名单认定及惩戒工作将促使承诺主体认真履行承诺内容,不敢无故拖延、违背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