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2016年三公经费决算数为10.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8万元,公务接待费2.5万元。2016年“三公”经费决算与2015年相比无增减。
增减变化具体原因是: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的开支,坚持“厉行节约”的原则,合理开支。
附件: 阳西县民政局“三公”经费决算表.XLS
阳西县民政局
2017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