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阳江市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和支出型困难家庭救助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民政局反映。
阳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8月18日
附件:阳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阳江市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和支出型困难家庭救助实施细则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