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西县民政局关于全县性社会组织报送2024年度工作报告情况的通报
各全县性社会组织:
根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广东省民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民政厅关于社会组织年度工作报告的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有关规定,现就全县性社会组织报送2024年度工作报告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县应报送2024年度工作报告的全县性社会组织218个。截至2025年6月9日,实际报送年度工作报告177个,报送率为81.19%。未按照规定时限和要求报送年度工作报告41个。
二、惩戒措施
根据国务院《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件》《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和《广东省民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民政厅关于社会组织年度工作报告的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有关规定,我局将未按照规定时限和要求向登记管理机关报送2024年度工作报告的社会组织,列入活动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并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依法查处。
附件:未按照规定时限和要求报送2024年度工作报告的全县性社会组织名单.pdf
阳西县民政局
2025年6月9日
粤公网安备 4417210200012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