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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西县民政局关于全县性社会组织2023年度工作报告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24-07-04 17:18:15   来源:阳西县民政局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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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全县性社会组织:

  根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广东省民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民政厅关于社会组织年度工作报告的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粤民规字〔2019〕3号)有关规定,现就全县性社会组织报送2023年度工作报告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县应报送2023年度工作报告的全社会组织204个。截至2024年6月30日,实际报送年度工作报告172个,报送率为84.31%。未按照规定时限和要求报送年度工作报告32个。

  二、惩戒措施

  根据国务院《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件》《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和《广东省民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民政厅关于社会组织年度工作报告的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有关规定,我将未按照规定时限和要求向登记管理机关报送2023年度工作报告的社会组织,列入活动异常名录,并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查处。

  

  附件:1.未按照规定时限和要求报送2022年度工作报告的全县性社会组织单位名单.xls

                 2.连续2年或2年以上未按照规定时限和要求报送年度工作报告的全县性社会组织名单.xls




阳西县民政局

2024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