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今年七月份起灵活就业社保补贴、基层就业补贴等补贴变更!
根据《转发关于做好优化调整稳就业政策有序衔接工作的通知》(阳人社函〔2023〕146号)文件规定,提高了对享受灵活就业社保补贴人员的相关要求,将基层就业补贴和高校毕业生基层岗位补贴整合为粤东粤西粤北地区就业补贴。
一、灵活就业社保补贴方面
1、灵活就业补贴政策变动:
2、灵活就业社保补贴新旧政策衔接相关规定:
对具体补贴时段为2023年8月及以后月份的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申请,须符合以个人身份按规定同时缴纳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职工医疗保险的条件。补贴标准按照每人每月500元执行。
对2023年7月底前已享受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的人员,可继续按照《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就业创业补贴申请办理指导清单(2021年修订版)>的通知》(粤人社规(2021)12号,以下简称“12号文”)规定的条件和标准享受至补贴期限届满。
对2023年7月底前符合12号文“灵活就业社保补贴”规定但未享受的人员,可按照12号文规定享受至2023年7月底。
二、粤东粤西粤北地区就业补贴方面
相关补贴整合后的政策变动:
阳西县人社局就业促进股政策咨询电话:0662-5533077
附件:转发关于做好优化调整稳就业政策有序衔接工作的通知.pdf
阳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