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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阳西县义务教育校内课后服务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4-02 08:57:47   来源:阳西县发展和改革局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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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西县各中小学: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21〕40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通知》(粤教基函〔2021〕17号)等有关文件精神,为满足家长对义务教育校内课后服务需求,进一步增强教育公共服务能力,我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将按要求开展校内课后服务。为做好校内课后服务经费保障工作,参考阳江市金峰价格评估有限公司《阳西县义务教育校内课后服务成本审核报告》(金峰阳成字[2021]24号),结合阳江市各县区校内课后服务收费标准及考虑家长承受能力,经县发改、教育、财政部门共同研究,并经县政府常务会议(九届十次〔2022〕4号)审议通过,现对我县义务教育校内课后服务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按照公益普惠、非盈利及费用分担原则,相关部分费用由学生分担,开展校内课后服务的学校向自愿参加服务的学生收取伙食费和托管服务费。伙食费指学校向有就餐需求的学生提供就餐服务所产生的费用。收取的托管服务费主要用于参与课后服务教师和相关人员的补助。学校不得收取在校寄宿学生午晚托服务费。

二、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

(一)伙食费:据实结算。

(二)午托服务费:每生每天3元。

(三)晚托服务费:每生每天2元。

(四)我县午托服务费及晚托服务费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学校要加强收费管理,建立管理制度,按月收取,月末据实结算,多退少补。严禁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加服务并收费,主动接受学生、家长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并按要求做好收费公示工作。

三、执行有关规定。

本次制定阳西县校内课后服务收费标准自2022年2月24日开始执行,试行一年。执行期间与国家、省、市有关部门新颁布的法律法规政策相抵触的内容,以上位法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