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西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阳西县县城区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的批复
县发改局:
你局报来《关于调整阳西县县城区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的请示》(西发改呈〔2017〕35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国家发改委 财政部 住建部关于制定和调整污水处理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119号)等规定,结合水污染防治形势和经济社会承受能力情况,经八届二十三次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调整阳西县县城区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调整后具体收费标准如下:
(一)阳西县县城区范围居民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为0.85元/吨;
(二)阳西县县城区范围非居民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为1.2元/吨。
以上收费标准从2018年4月1日起开始执行。
二、请你局依法依规完善相关手续,并会同相关部门做好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调整的宣传解释工作,确保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调整工作的顺利实施。
此复。
阳西县人民政府
2018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