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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立水价与水资源费联动机制及调整阳西县扬帆供水有限公司自来水销售价格、实行阶梯水价听证情况的公布

发布日期:2017-10-19 16:00:45   来源:阳西县发展和改革局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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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以及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定价目录>(2015年版)的通知》,粤府办[2015]42号和《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关于印发广东省价格听证目录(2016年版)》的通知(粤发改价格函〔2016〕5295号)的有关规定,2017年8月25日县发展和改革局在县府第二会议室主持召开听证会,对建立水价与水资源费联动机制及调整阳西县扬帆供水有限公司自来水销售价格、实行阶梯水价听证方案进行了价格听证。现就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的基本情况

听证会参加人员按照公开透明、广泛代表不同社会阶层利益的原则选取。本次听证会的正式代表25名,其中消费者代表11名、经营者代表2名、政府有关部门代表10名、专家学者代表2名。消费者代表11名:消费者委员会推荐代表2名、县工商联推荐代表2名、织篢镇政府推荐代表1名、上洋镇政府推荐代表1名、塘口镇政府推荐代表1名,其余4名代表向社会选取。经营者代表2名:阳西县扬帆供水有限公司、县源河自来水公司各推荐1名。政府有关部门代表10名:县人大办、县政府办、县政协办、县监察局、县水务局、县财政局、县住建局、县人社局、县民政局、县法制局各推荐1名。专家学者代表2名:邀请对城市供水相关法律、法规有一定的研究,在社会上有一定影响的专家学者2名。听证会列席、旁听代表各5名,来自县财政局、县水务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和群众代表。

消费者代表人数占听证会参加人总数的五分之二以上,符合法定要求。

本次听证会主要的议题是:1、建立水价与水资源费联动机制;2、调整阳西县扬帆供水有限公司自来水销售价格;3、居民生活用水全面实施阶梯水价;4、实施简化用水分类。

(一)建立水价与水资源费联动机制

由于自来水生产企业采取保本微利的方式经营,而水资源费属于行政事业性收费,增加水资源费之后,直接影响自来水生产企业的生产成本,增加企业支出。为补偿部分供水成本费用,并参照阳江市的做法,建立水价与水资源费联动机制。当调整涉及自来水生产企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时,水价在原来的销售价格上进行相应联动调整,不再召开价格听证会。

  水价联动计算公式为:

  水价调整标准=水资源费调整额度÷(1-供水企业合理产销差率)

(二)调整阳西县扬帆供水有限公司自来水销售价格方案

方案一:

2014年至2016年,三年平均含水资源费,含增值税供水定价成本为1.72元/M³。《广东省城市供水价格管理实施办法》规定“供水企业合理盈利的平均水平应当是净资产利润率8-10%”,如果自来水销售利润按净资产利润率8%核算,则3年平均税后利润成本(综合销售水价)为2.00元/ M³,比对现时执行综合的水价1.398元/ M³,需要调高0.602元/ M³,扣除水资源费后,综合水价实际平均增加0.393元/ M³,增加幅度为28.11%。

自来水销售价格调整方案一

单位:元/ M³³

用水类别

现行水价

调整后水价

调价差额

居民生

活用水

第一阶梯

1.2

1.70

0.50

第二阶梯

1.2

2.55

1.35

第三阶梯

1.2

3.40

2.20

非居民

生活用水

工业用水

1.4

2.45

1.05

行政事业用水

1.7

0.75

经营服务用水

2.1

0.35

特种用水

2.5

5.00

2.50

向溪头供水(趸售)

1.0

1.70

0.70


方案二:

2014年至2016年,三年平均含水资源费、含增值税供水定价成本为1.72元/ M³。《广东省城市供水价格管理实施办法》规定“供水企业合理盈利的平均水平应当是净资产利润率8-10%”,如果自来水销售利润按净资产利润率10%核算,则三年平均税后利润成本(综合销售水价)为2.05元/ M³,比对现时执行的综合水价1.398元/ M³,需要提高0.652元/ M³,扣除水资源费后,综合水价实际平均增加0.443元/ M³,增加幅度为31.69%。

自来水销售价格调整方案二

单位:元/ M³

用水类别

现行水价

调整后水价

调价差额

居民生

活用水

第一阶梯

1.2

1.75

0.55

第二阶梯

1.2

2.625

1.425

第三阶梯

1.2

3.50

2.30

非居民

生活用水

工业用水

1.4

2.50

1.10

行政事业用水

1.7

0.80

经营服务用水

2.1

0.40

特种用水

2.5

5.00

2.50

向溪头供水(趸售)

1.0

1.75

0.75

二、售水价格调整方案比较

(一)对供水企业的影响

方案一,居民生活用水及非居民生活用水价格比方案二略低,扬帆公司净资产利润率为7.87%,抵御经营风险能力相对较弱,用户负担增幅较低。水价调整后,年增加收入389万元,企业亏损得到一定的补偿。

方案二,居民生活用水及非居民生活用水价格比方案一略高,扬帆公司净资产利润率为8.96%,抵御经营风险能力相对较强,用户负担稍增。水价调整后,年增加收入443万元,补偿企业亏损的能力增强,企业进行更新改造供水设备,保障供水安全的能力增强。

(二)对居民生活的影响

1、根据阳江市发布的《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阳江市城镇居民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为25281元。如按每户平均3.4人,每月每户用水量20立方米的标准匡算,方案一每户每月增加水费10元,每人每月增加水费2.94元,占人均年可支配收入的0.14%;方案二每户每月增加水费11元,每人每月增加水费3.24元,占人均年可支配收入的0.15%。因此,对市民正常生活的影响很小。

(三)居民用水全面实施阶梯水价

根据《省物价局、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快建立完善城乡镇居民用水阶梯价格制度指导意见的通知》(粤价〔2014〕30号)规定:“各地要按照《指导意见》的要求,制定本地区居民用水阶梯水价具体实施方案,加快实施居民用水阶梯水价制度,各市、县城区要在水价调整的同步实行阶梯水价,不得出台只提高水价仍不实施计价方式改革的方案”。我县居民生活用水实施阶梯水价,按《指导意见》,居民生活用水阶梯水价分为三级,级别差为1:1.5:2。以每个居民家庭用水户为一个计价单位,按每个居民家庭用水人口数为4人及以下作为基数,每月用水量在25立方米(含)以下的部分,按第一阶梯水价计收水费;月用水量超过25立方米以上至35立方米(含)的部分,按第二阶梯水价计收水费;每月用水量超过35立方米以上的部分,按第三阶梯水价计收水费。居民家庭用水人口数超过4人的,每增加一人各阶梯用水量基数每月相应增加7立方米。

(四)实施简化用水分类

按照《广东省城市供水价格管理实施办法》(粤价〔2001〕89号)和《广东省物价局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广东省水利厅关于进一步完善自来水价格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粤价〔2012〕232号)要求,我县结合自来水价格调整,将水价分类简化为居民生活用水、非居民生活用水和特种用水3类。其中,居民生活用水量指居民居家生活和集体宿舍用水,以及国家和省有关政策规定按居民生活用水价格计收水费的特定用水;非居民生活用水是除居民生活用水和特种用水以外的各种用水,包括工业、行政事业和经营服务业等用水;特种用水量指营业性歌舞厅、夜总会、桑拿、洗浴、纤体中心、水疗、沐足、美容美发、健身室和外轮、洗车的用水。独立核算自来水企业之间相互供水的价格列为趸售供水价格。”同时,按照省政府加快现代服务业发展的政策要求,实现经营服务业用水与工业用水同网同价目标。

三、听证参加人的主要意见和建议

会议代表认为:随着我县经济的快速发展,城市建设的不断扩容提质,县区自来水用量急剧增加,十几年来县扬帆自来水公司供水设施投资不断增大,以致企业负债加重,企业运行困难,县扬帆自来水公司现行水价已明显不适应我县供水事业健康可持续发展的需要,为缓解企业经营压力,确保供水安全,适当调整自来水价格是个十分必要的。听证会代表25人,到会代表23人,到会代表对此次建立水价与水资源费联动机制及调整阳西县扬帆供水有限公司自来水销售价格,实行阶梯水价一致赞同,其中有21名代表同意按照方案一执行,2名代表同意按方案二执行。

同时,听证代表也对方案和有关说明材料的具体内容提出了一些意见及建议。综合起来主要是:

参会代表一致同意建立水价与水资源费联动机制及调整阳西县扬帆供水有限公司自来水销售价格、实行阶梯水价听证方案。

2.许国、郑鸿飞、陈锡睿等代表提出,要按照《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进行听证和办理调价工作。同时加强宣传解释工作,争取群众的理解和支持。

3.许国代表提出,实行居民生活用水阶梯水价增加的收入部分应作为财政收入,阶梯水价应由县财政等部门核定。

4.陈锡睿代表提出,陂底水库的购水费(原水价格)也应该实行联动一起调整。

5.陈锡睿、许金龙、姚德芬等代表提出,自来水销售价格调整幅度大,不够细,居民难以接受。

6.许国、谢参巧、陈锡睿、钟福全等代表提出,适当增加居民生活用水阶梯水价第一阶梯用水基数,建议从25立方米/月增加到30立方米/月。

7.许国、谢参巧等代表提出,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应明确在实施居民生活用水阶梯水价过程中居民家庭用水人数的确定方法、依据和证明材料等。

8.许国、谢参巧、梁家兴等代表提出,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应明确在实施居民生活用水阶梯水价过程中居民商住混合用水中居民生活用水的用水基数、分摊比例。

9.许国、黄德崇等代表提出,对低保、五保应有优惠政策或有一定免费用水。

10.谢参巧、陈锡睿、肖斯、王康彬、杨勇、戴德瑜等代表提出,扬帆供水公司应加强管理、降低供水成本,确保供水水质,提高服务质量与服务水平。

11.谢参巧代表提出,水资源费提高,有什么文件依据?建议参考(阳发改价格〔2017〕12号)有关做法。

四、对听证代表提出的上述意见,我局建议作如下处理

(一)对意见1予以采纳。参会代表一致同意按听证《方案一》上报县政府审批。

(二)对意见2予以采纳。在建立水价与水资源费联动机制及调整阳西县扬帆供水有限公司自来水销售价格、实行居民生活用水阶梯水价工作中,我局将严格按照《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和广东省物价局关于《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程序要求办理。我局将要求扬帆供水公司通过电视、报纸、网络等公共媒体和宣传单张,做好调价的宣传、解释工作,争取群众的理解和支持。

(三)对意见3不予以采纳。粤价[2012]232号文《关于进一步完善自来水价格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第三条规定:“积极推行居民生活用水阶梯式水价制度,提高用户节约用水意识。实行阶梯式水价时,第一阶梯水价可按保本水平制定,切实保障好居民特别是低收入群体基本生活用水权益和合理负担,要利用第二级和第三级阶梯水价收入测算平衡,将居民生活用水平均价格调整到保本微利水平。”《省物价局、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快建立完善城乡镇居民用水阶梯价格制度指导意见的通知》(粤价〔2014〕30号)规定:“实行阶梯水价后增加的收入,应用于供水企业实施户表改造、弥补供水成本上涨和保持第一级水价相对稳定等。”

(四)对意见4不予以采纳。根据《价格法》的规定,调整政府定价目录的水利工程供水价格(原水价格)需首先由经营者向价格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到目前为止,陂底水库没有向县价格主管部门提出调价申请,故不作调整。

(五)对意见5不予以采纳。听证方案制定的依据是:《关于进一步完善自来水价格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粤价〔2012〕232号)第一条“各地要结合自来水价格调整,将水价分类简化为居民生活用水、非居民生活用水和特种用水3类;要按照省政府加快现代服务业发展的政策要求,实现经营服务业用水与工业用水同网同价目标”;《城市供水条例》第二十六条“城市供水价格应当按照生活用水保本微利、生产和经营用水合理计价的原则制定”;《城市供水价格管理办法》第十一条“供水企业合理盈利的平均水平应当是净资产利润率8-10%”;根据阳江市漠江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4年至2016年阳西县扬帆供水有限公司供水定价成本《专项审计报告》,从低测算确定净资产利润率为7.87%。

(六)对意见6不予以采纳。居民生活用水阶梯水价各级用水基数是依据《城市居民生活用水量标准》(GB/T50331)和《各地城市居民生活用水阶梯水量建议值》(发改价格〔2013〕2676号)确定的,如果随意增加各阶梯用水基数,有违建立居民生活用水阶梯水价制度的初衷:引导节约用水,促进水资源可持续开发利用。

(七)对意见7予以采纳。居民生活用水是指居民住宅中居家生活的用水,居民生活用水阶梯水价以每个居民家庭用水户为一个计价单位,按每个居民家庭用水人口数为4人及4人以下作为基数,确定阶梯水价各阶梯的用水计价基数。具体为:

1、居民家庭用水人口数为4人及4人以下的,每月用水量在25立方米(含)以下的部分,按第一阶梯水价计收水费;月用水量超过25立方米以上至35立方米(含)的部分,按第二阶梯水价计收水费;每月用水量超过35立方米以上的部分,按第三阶梯水价计收水费。

2、居民家庭用水人口数超过4人的,每增加一人各阶梯用水量基数每月相应增加7立方米。

3、居民生活用水阶梯水价每户居民家庭用水人口数的核定办法:①普通居民用户以居民户口簿记载的人数为准。其中:用水地址与户口簿记载的地址相同的,用户只须提交户口簿的原件和复印件;用水地址与户口簿记载的地址不相同的,用户须同时提交户口簿和用水地址所属房屋产权证明文件的原件和复印件。②出租屋需提供以下资料确认用水人口数: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租赁合同、承租人的暂住证(居住证)以及财产租赁完税凭证等证明文件的原件和复印件。③居民家庭用水人口数为4人及4人以下的用户,无须办理用水人口数核定手续。④居民用水户按以上办法持相关证明文件到阳西县扬帆供水有限公司各营业厅办理居民家庭用水人口数核定手续。

(八)对意见8予以采纳。居民商住混合用水是指居民住宅楼中上层为居民居家生活,底层从事商业经营服务的用水情况。①居民商住混合用水原则上要分表计量收费,即居民住宅中居家生活的用水与从事商业经营服务的用水分别装表计量收费,居家生活的用水按阶梯水价计收水费,从事商业经营服务的用水按非居民生活用水或特种用水计收水费。②因建筑结构、供水设施和用水条件限制不宜分表计量的居民商住混合用水按如下办法计价收费:不计用水人口数,每户每月用水量在20立方米以内的(含),按阶梯水价第一阶梯价格计收水费;每户每月用水超过20立方米的,超出部分按非居民生活用水或特种用水的价格计收水费。

(九)对意见9予以采纳。对持有特困证、低保证(含五保户)等的用水户,每月每户免收5立方米用水费用。用户须持相关证明文件到阳西县扬帆供水有限公司各营业厅办理减免手续。

(十)对意见10予以采纳。我局将要求阳西县扬帆供水有限公司努力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水厂实行规范化管理,努力完善供水管网,扩大供水范围,降低供水成本,确保供水水质和供水安全,同时努力完善供水服务和应急供水措施、手段,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

(十一)对意见11予以采纳。《广东省物价局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水利厅关于调整水资源费征收标准的通知》(粤价〔2009〕62号)规定:“城乡生活取用水的水资源费0.12元/M³”;《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水利厅关于调整水资源费征收标准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15〕847号)规定:“城乡生活、生产、经营及其他取用地表水的水资源费征收标准调整为0.2元/ M³”。我县的水资源费收费标准运作是参照市的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