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江市生态环境局阳西分局关于阳西县县城第二污水处理厂建设工程项目审批后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3-01-05 16:49:10 来源:阳江市生态环境局阳西分局 阅读:-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建设内容、规模 | 审批时间 | 审批文号 | 审批结果 | 环评批复文件 下载地址 |
阳西县县城第二污水处理厂建设工程项目 | 阳西县丹江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 阳江市阳西县织篢镇平南村的莲塘河南岸 | 项目位于广东省阳江市阳西县织篢镇平南村的莲塘河南岸,总占地面积约33314平方米,规划至2035年总设计处理规模4万m3/d,分两期建设,一期设计处理规模2.0万m3/d,二期设计处理规模2.0万m3/d(规划至2035年)。本次评价范围为阳西县县城第二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设计处理规模2.0万m3/d及其纳污范围内的配套管网工程建设(管网长度为41000米),污水处理工艺为“A/A/O 生化池+磁混凝沉淀池+紫外线消毒”,一期工程建设面积约3944平方米,工程建设主要内容包括:粗格栅及提升泵站、细格栅池、沉砂池、厌氧池、AO 生化池、二沉池及污泥回流泵站、提升泵站、磁混凝沉淀池、设备房、风机房、配电房、维修间、出水消毒池、门卫、综合楼、宿舍楼、配套收集管网和人工湿地等,项目总投资26000万。 | 2022-12-30 | 阳环(西)建审〔2022〕16号 | 同意 | 点击下载 阳环(西)建审〔2022〕16号阳江市生态环境局阳西分局关于阳西县县城第二污水处理厂建设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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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六十日届满。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议单位除外)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市生态环境局或阳西县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