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西县环境保护局关于阳西县溪头永旺加油站建设项目审批后的公告

发布日期:2018-08-13 11:18:21   来源:阳西县环保局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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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

建设内容、规模

审批时间

审批文号

审批结果

环评批复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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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西县溪头永旺加油站建设项目

阳西县溪头永旺加油站

阳江市阳西县溪头公路边

项目位于阳江市阳西县溪头公路边(中心地理坐标为北纬N21.655532°,东经E111.756011°),占地面积1528m2。建设内容为建设储罐区罩棚面积132m2,站房(1座1层)面积32m2,主要包括办公室和营业厅,辅房面积29.7m2,主要包括配电室和公共厕所,加油站共配置4台四枪四油品潜油泵型加油机。加油站设1个40m3埋地式双层柴油储罐,1个30m3埋地式双层92#汽油储罐,1个20m3埋地式双层95#汽油储罐,1个20m3埋地式双层98#汽油储罐,总罐容110 m3,柴油油罐容积折半计算,折合汽油容积90m3,预计年销售汽油60吨,柴油60吨。项目总投资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万元。

2018-8-10

西环建审〔2018〕24号


同意

24号( 报告表)关于阳西县溪头永旺加油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doc点击下载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六十日届满。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议单位除外)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市环保局或阳西县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