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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西县人民政府土地征收启动公告 西府告〔2020〕36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四十七条有关规定,为公共利益需要,需征收阳西县织贡镇牛岭村北雪经济合作社、太平村高垌经济合作社属下的部分集体土地,现将拟征收土地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土地范围:阳西县织贡镇牛岭村北雪经济合作社、太平村高垌经济合作社属下的部分集体土地(详见附图)。
二、征收目的:本次拟征收土地拟作为市政道路用地用途。
三、自本土地征收启动公告发布之日起,由阳西县人民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对拟征地范围内的土地权属、地类、面积,以及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请各相关单位和个人互相转告,并予以配合。
四、自本土地征收启动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村集体经济组织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建、抢种、抢装修,违者一律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附件:阳西县2020年度第十五批次城镇建设用地拟征收范围示意图.doc
阳西县人民政府
2020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