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阳江市阳西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调整完善成果的公告
《阳江市阳西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调整完善方案》已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管理办法》(自然资源部第72号令)、《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府函〔2015〕45号)、《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加快推进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划发〔2017〕59号)等文件要求,现将调整完善方案的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方案的编制原因
根据《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方案》(粤府函〔2015〕45号)等相关文件,为满足市重大项目和我县“十三五”时期城市发展及重点项目建设的用地需要,我县组织编制了《阳江市阳西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调整完善方案》。
二、规划范围和期限
(一)规划范围包括织篢镇、程村镇、塘口镇、上洋镇、溪头镇、儒洞镇、新圩镇和沙扒镇,土地总面积1435.21平方公里。
(二)规划期限为2010-2020年,本次规划调整完善基期年为2014年,规划远期目标年为2020年。
三、土地利用主要调控指标变化
(一)耕地保有量指标:按照坚守耕地保护红线,耕地数量稳定,质量不下降的原则,规划调整完善后,全县耕地保有量不低于26340公顷。
(二)基本农田面积:到2020年,全县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23550公顷。
(三)建设用地总规模:到2020年,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12859公顷以内。
(四)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按照严控增量、盘活存量、优化结构、提升效率的要求,到2020年,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9131公顷以内。
(五)城镇工矿用地规模:到2020年,城镇工矿用地规模控制在3433公顷以内;人均城镇工矿用地控制在153公顷以内。
(六)中心城区建设规模:到2020年,中心城区建设规模控制在2861公顷以内。
四、各镇土地利用调控指标
详见下表:
阳西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调整完善
各镇土地利用调控指标表
单位:公顷
说明:本次规划调整完善后,到2020年,各镇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表中指标;建设用地总规模、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和城镇工矿用地规模控制在表中指标以内。
五、方案的批准机关与批准时间
批准机关:广东省人民政府
批准文号:粤国土资规划调复〔2017〕51号
批准时间:2017年9月24日
特此公告
附件:
1、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阳西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调整完善方案的批复(粤国土资规划调复〔2017〕51号)
2、阳西县规划调整完善前后主要调控指标对比表
3、阳江市阳西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调整完善后)
阳西县国土资源局
2017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