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须知
持有居住证并在城镇就业(创业)的人员入户须知
一、事项名称
持有居住证并在城镇就业(创业)的人员入户
二、承办单位
拟入户地公安派出所
三、办理时间、时限
15个工作日内
四、办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2、关于印发《阳江市公安局关于推动非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实施细则》的通知(阳公通字[2019]15号)
五、申请资格、条件
居住证持有人在城镇就业(创业)的人员,其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子女、父母等,可在当地申请落户。
六、所需材料
1、申请人书面申请报告及《居住证》;
2、申请人及随迁人员《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3、申请人劳动合同或《营业执照》;
4、根据实际选择提供下列材料之一: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材料、房产证件、集体户管理单位意见或《集体户口簿》。挂靠家庭户口的需经房屋所有人和户主同意并提供书面材料及其《户口簿》。
七、办事流程
1、迁入地公安派出所受理申请,在12个工作日内,责任区民警对申请人提供的证明材料进行调查核实并提出意见,由主管所领导签署意见,报县(市)公安局(分局)户政部门。
2、县(市、区)公安局(分局)户政部门接到上报材料后,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
3、申请人属省外迁入的要凭《准迁证》先到迁出地公安派出所办理迁出手续,再回迁入地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属省内迁入的直接到迁入地公安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
八、收费标准
免费
九、表格领取
到派出所申请的同时填写《入户审批表》
十、咨询、投诉电话
0662-3313271
技术工人入户须知
一、事项名称
技术工人入户
二、承办单位
拟入户地公安派出所
三、办理时间、时限
15个工作日内
四、办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2、关于印发《阳江市公安局关于推动非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实施细则》的通知(阳公通字[2019]15号)
五、申请资格、条件
技术工人是指取得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技师和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人员。在本市就业或居住生活的技术工人,可申请在本人工作所在地或实际居住地选择入户,其配偶、子女、父母均可随迁。
六、所需材料
1、申请人书面申请报告;
2、申请人及随迁人员《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3、申请人《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4、根据实际选择提供下列材料之一:申请人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费凭证、劳动合同、《营业执照》、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材料、房产证件。挂靠家庭户口的需经房屋所有人和户主同意并提供书面材料及其《户口簿》。
七、办事流程
1、迁入地公安派出所受理申请,在12个工作日内,责任区民警对申请人提供的证明材料进行调查核实并提出意见,由主管所领导签署意见,报县(市)公安局(分局)户政部门。
2、县(市、区)公安局(分局)户政部门接到上报材料后,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
3、申请人属省外迁入的要凭《准迁证》先到迁出地公安派出所办理迁出手续,再回迁入地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属省内迁入的直接到迁入地公安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
八、收费标准
免费
九、表格领取
到派出所申请的同时填写《入户审批表》
十、咨询、投诉电话
0662-3313271。
留学归国人员入户须知
一、事项名称
留学归国人员入户
二、承办单位
拟入户地公安派出所
三、办理时间、时限
在原户籍地恢复户口的凭相关材料当场办理;在就业地或居住地落户的15个工作日内办结。
四、办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2、关于印发《阳江市公安局关于推动非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实施细则》的通知(阳公通字[2019]15号)
五、申请资格、条件
出国(境)前已注销常住户口、且未在国(境)外入籍、定居,需归国落户的留学人员,可在本市申请落户。
六、所需材料
1、留学归国人员申请在原户籍地恢复户口的:
(1)申请人书面申请报告;
(2)申请人最后一次回国时持用的中国护照;
(3)入户地地级以上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出具的《办理户口通知》。
2、留学归国人员申请在就业地或居住地落户的:
(1)申请人书面申请报告;
(2)申请人最后一次回国时持用的中国护照;
(3)入户地地级以上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出具的《办理户口通知》;
(4)根据实际选择提供下列材料之一: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材料、房产证件或人才集体户管理单位意见,不具备上述条件的也可选择挂靠家庭户口,需经房屋所有人和户主同意并提供书面材料及其《户口簿》。
七、办事流程
1、留学归国人员申请在原户籍地恢复户口的凭相关材料当场办理;
2、申请在就业地或居住地落户的15个工作日内办结:
(1)迁入地公安派出所受理申请,在12个工作日内,责任区民警对申请人提供的证明材料进行调查核实并提出意见,由主管所领导签署意见,报县(市)公安局(分局)户政部门。
(2)县(市、区)公安局(分局)户政部门接到上报材料后,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
(3)申请人属省外迁入的要凭《准迁证》先到迁出地公安派出所办理迁出手续,再回迁入地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属省内迁入的直接到迁入地公安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
八、收费标准
免费
九、表格领取
申请在就业地或居住地落户的到派出所申请的同时填写《入户审批表》
十、咨询、投诉电话
0662-3313271
高校、职业院校毕业生入户须知
一、事项名称
高校、职业院校毕业生入户
二、办理机构
拟入户地公安派出所
三、办理时间、时限
当场办理
四、办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2、关于印发《阳江市公安局关于推动非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实施细则》的通知(阳公通字[2019]15号)
五、申请资格、条件
高校、职业院校毕业生,可申请在本市落户,直接到落户地派出所当场办理。
六、所需材料
1、申请人书面申请报告;
2、申请人毕业证书;
3、申请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
4、迁出地派出所《户口迁移证》;
5、根据实际选择提供下列材料之一: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材料、房产证件、集体户管理单位意见或《集体户口簿》。挂靠家庭户口的需经房屋所有人和户主同意并提供书面材料及其《户口簿》。
七、办事流程
迁入地公安派出所受理申请,在现场民警对申请人提供的证明材料进行核实,核实通过后当场办理落户。
八、收费标准
免费
九、咨询、投诉电话
0662-3313271
在本市高校、职业院校就读的学生入户须知
一、事项名称
在本市高校、职业院校就读的学生入户
二、承办单位
拟入户地公安派出所
三、办理时间、时限
当场办理
四、办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2、关于印发《阳江市公安局关于推动非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实施细则》的通知(阳公通字[2019]15号)
五、申请资格、条件
在本市高校、职业院校就读的学生,可将户口迁入本市,直接到落户地派出所当场办理。
六、所需材料
1、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录取通知书》;
2、迁出地派出所出具的《户口迁移证》;
3、根据实际选择提供下列材料之一: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材料、房产证件、集体户管理单位意见或《集体户口簿》。挂靠家庭户口的需经房屋所有人和户主同意并提供书面材料及其《户口簿》。
七、办事流程
迁入地公安派出所受理申请,在现场民警对申请人提供的证明材料进行核实,核实通过后当场办理落户。
八、收费标准
免费
九、咨询、投诉电话
0662-3313271
备注:在本市就读的本省生源,入学时可以不将户口迁入我市。已落户在学校的学生,毕业后可根据本人意愿,将户口迁回原籍地或迁入就(创)业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