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布2024年阳西县生产领域混凝土实心砖、陶瓷砖、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的通告
依照《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8号),现将我局制定的2024年阳西县生产领域混凝土实心砖、陶瓷砖、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等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予以通告。
附件:1.阳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生产领域混凝土实心砖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
2.阳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生产领域陶瓷砖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
3.阳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生产领域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
阳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9月26日
附件1
阳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生产领域混凝土
实心砖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
1.抽样方法
以随机抽样的方式在被抽查市场主体的待销产品中抽取。
随机数一般可使用随机数表等方法产生。
每批次产品抽取2组样本,第1组用于检验,第2组用于备样。
具体抽样数量和方法如下:
表1 混凝土实心砖抽取样品数量
抽样时需确认混凝土实心砖的规格、密度等级和强度等级信息。
2.检验依据
表2 混凝土实心砖检验依据
执行企业标准、团体标准、地方标准的产品,检验项目参照上述内容执行。
凡是注日期的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不适用于本细则。凡是不注日期的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细则。
3.判定规则
3.1依据标准
GB 6566-2010 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
GB/T 21144-2023 混凝土实心砖
GB/T 4111-2013 混凝土砌块和砖试验方法
现行有效的企业标准、团体标准、地方标准及产品明示质量要求
3.2判定原则
经检验,检验项目全部合格,判定为被抽查产品所检项目未发现不合格;检验项目中任一项或一项以上不合格,判定为被抽查产品不合格。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高于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标准要求时,应按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低于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强制性标准要求时,应按照强制性标准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低于或包含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推荐性标准要求时,应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缺少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强制性标准要求时,应按照强制性标准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缺少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推荐性标准要求时,该项目不参与判定。
附件2
阳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生产领域陶瓷砖
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
1.抽样方法
以随机抽样的方式在被抽样生产者、销售者的待销产品中抽取。
随机数一般可使用随机数表等方法产生。
每批次抽取样品数量见表1。
表1 抽取样品数量
2 检验依据
表2 陶瓷砖
执行企业标准、团体标准、地方标准的产品,检验项目参照上述内容执行。
凡是注日期的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不适用于本细则。凡是不注日期的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细则。
3 判定规则
3.1依据标准
GB/T 4100-2015 陶瓷砖
GB 6566-2010 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
现行有效的企业标准、团体标准、地方标准及产品明示质量要求
3.2判定原则
经检验,检验项目全部合格,判定为被抽查产品所检项目未发现不合格;检验项目中任一项或一项以上不合格,判定为被抽查产品不合格。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高于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标准要求时,应按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低于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强制性标准要求时,应按照强制性标准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低于或包含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推荐性标准要求时,应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缺少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强制性标准要求时,应按照强制性标准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缺少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推荐性标准要求时,该项目不参与判定。
附件3
阳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蒸压加气混凝土
砌块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
1 抽样方法
以随机抽样的方式在被抽查市场主体的待销产品中抽取。
随机数一般可使用随机数表等方法产生。
每批次产品抽取2组样本,第1组用于检验,第2组用于备样。
具体抽样数量和方法如下:
抽样时需确认砌块的规格、强度等级和密度等级信息。
2 检验依据
新型节能环保墙体材料(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
执行企业标准、团体标准、地方标准的产品,检验项目参照上述内容执行。
凡是注日期的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不适用于本细则。凡是不注日期的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细则。
3 判定规则
3.1依据标准
GB/T 11968—2020 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
GB 6566—2010 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
GB/T 11969—2020 蒸压加气混凝土性能试验方法
GB/T 10294—2008 绝热材料稳态热阻及有关特性的测定 防护热板办法
现行有效的企业标准、团体标准、地方标准及产品明示质量要求
3.2判定原则
经检验,检验项目全部合格,判定为被抽查产品所检项目未发现不合格;检验项目中任一项或一项以上不合格,判定为被抽查产品不合格。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高于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标准要求时,应按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低于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强制性标准要求时,应按照强制性标准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低于或包含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推荐性标准要求时,应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缺少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强制性标准要求时,应按照强制性标准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缺少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推荐性标准要求时,该项目不参与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