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批准的正式招工、录用、聘用、调动、安置等可办理在编在职参保人员增员,办理时需提供以下证件和资料:
(一)经职能部门确认工作人员编制身份的证明材料(例如编制卡、县级及以上党委组织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认定的参保人员名单或批准的正式招工、录用、聘用、调动、安置手续、任职文件等材料);
(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增减员申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