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交以下材料,到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办理:
(1)《分公司、非法人分支机构、营业单位登记(备案)申请书》。
(2)分公司原任负责人的免职文件和新任负责人的任职文件。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分公司变更登记事项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复印件。
(4)已领取纸质版营业执照的缴回营业执照正、副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