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西县县级政府投资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为了充分发挥政府投资作用,提高政府投资效益,规范政府投资行为,激发社会投资活力,根据《政府投资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县实际,制定《阳西县县级政府投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现将《办法》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
经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政府投资条例》于2019年7月实施;经广东省人民政府审议通过,《广东省省级政府投资管理办法》于2023年11月印发实施。2025年2月阳江市人民政府以阳府〔2025〕4号文印发《阳江市市级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县政府高度重视政府投资管理制度建设工作,根据相关工作要求,县发展改革局经与县有关部门沟通协商,牵头起草了《办法》。
二、内容解读
《办法》共7章59条,分别是总则、政府投资决策、政府投资年度计划、政府投资项目实施、监督管理、法律责任和附则,结合我县实际,对项目管理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作出有针对性规定。
(一)明确适用范围。明确县级政府投资是指使用县级预算安排的资金进行固定资产投资建设活动,包括新建、扩建、改建、技术改造等,政务信息化项目按现行规定执行。明确了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及其提出的投资概算的审查重点。
(二)规范审批流程。审批环节上,对政府投资项目按照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投资概算审批(审查)作规定,并明确了县级政府审批权限项目可简化审批环节的情形。
(三)编制投资计划。明确了县级政府投资年度计划的编制程序,县人民政府投资主管部门会同县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对县本级实施的政府投资项目编制县级政府投资年度计划,县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负责编制本行业、本领域政府投资年度计划。规定了县级政府投资年度计划应当与县级预算相衔接。
(四)强化项目管理。规定了政府投资项目实施要求,强化对投资概算的管理,明确了相关单位的概算管理责任以及预算调整或调剂程序。对工程结算和竣工财务决算、产权登记等做了规定,明确了监督管理要求和相关法律责任。
相关文件:阳西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阳西县县级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的通知 西府〔2025〕14号
粤公网安备 4417210200012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