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 > 公开 > 政策解读

阳西县卫生健康局关于《阳西县病媒生物防制工作管理办法》的解读

发布日期:2023-07-04 10:05:01   来源:阳西县卫生健康局    阅读:-
【字体:  】   保护视力色:

  一、制定背景

  为进一步做好我县病媒生物预防控制工作,把“病媒生物密度控制在国家规定的标准范围之内,有效防止与病媒有关传染病的发生,保障公共卫生和人民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及《广东省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结合国家卫生县创建以及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二、形成过程

  结合我县实际,我局牵头起草了《阳西县病媒生物防制工作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征求了32个相关单位的意见,收到回复意见28份,无意见28份,并在县政府网站公开征求群众意见,均无意见。我局根据收到意见情况函至县司法局进行了合法性审查后,形成《阳西县病媒生物防制工作管理办法》(送审稿)。

  三、主要内容

  病媒生物防制工作管理办法共有19条内容,其中第一条是管理办法的制定依据;第二条是病媒生物防制的任务和义务;第三条是病媒生物防制工作的防制措施;第四条至第十三条是病媒生物防制的工作内容和职责;第十四条和第十五条是从事病媒生物防制服务的社会机构所具备的条件;第十六条是药物和器械要符合规定与标准;第十七条是各级爱卫会的病媒生物防制监督员的行使职责;第十八条是对不重视病媒生物防制工作、经检查不合格的单位和个人按有关规定处理;第十九条是管理办法的有效期。


  相关文件:阳西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阳西县病媒生物防制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 西府〔2023〕1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