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西县2018年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解读
制订背景:
根据《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广东省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的规定,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订《阳西县2018年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
相关文件依据:
《广东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第四十六条规定
主要内容:
计征基数。根据《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广东省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规定,社会抚养费分别按全县上年城镇居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额和全县上年农村居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额为计征基数。县统计部门公布的阳西县2017年城镇居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额为25261.3元,2017年农村居民(常住居民)可支配收入额为15053.5元。
计征倍数。全县统一按计征基数的3倍计征社会抚养费,对实际收入“超过部分”加征1-2倍社会抚养费。
实施时间:本标准自2018年9月29日起执行。
阳西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8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