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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西县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解读

发布日期:2017-11-07 15:38:02   来源:阳西县发展和改革局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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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文件的制定背景说明

2015年12月,市出台了《阳江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暂行办法》,我县目前参照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执行。为进一步规范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建立健全科学、民主的政府投资项目决策、实施和监督管理制度,保证工程质量,控制工程造价,提高投资效益,结合我县实际,我县有必要制定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二、法律法规政策依据

(一)《阳江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阳府〔2012〕72号)

(二)《阳江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阳府〔2015〕76号)

三、文件的制定程序说明

制定阳西县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由发展改革局负责,县发改局在《阳江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阳府201576号)的基础上,结合我县实际,起草了《阳西县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征求意见后,根据各镇政府、县直有关单位反馈的意见进行了修改完善,并专门组织财政局、公共工程管理局、县审计局等单位召开会议进行了讨论和研究,经充分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在阳西县人民政府网站和我局政务公开专栏上公开征求意见,并经局领导班子会议讨论通过和局法规股合法性审查通过,在充分征求意见并修改完善的基础上,形成送审稿。

四、主要内容说明

根据阳江市相关文件新规定的要求,结合本县实际,我局制定了《阳西县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细则》共分七章,分别为:第一章总则;第二章项目决策;第三章项目审批;第四章项目实施;第五章规监督管理;第六章法律责任;第七章附则。

由于《阳西县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是在《阳江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的基础上结合阳西实际起草的,因此,大部分内容与阳江市政府阳府201576号文一致,但在第四章项目实施第二十八条作了较大的修改,例如第二十八条第一小点关于增加工程造价在中标合同价范围内,阳江市阳府201576号文规定“单项工程变更引起增加工程造价超过20万元不超过200万元的”,我县则为“单项工程变更引起增加工程造价超过20万元不超过40万元的”;第二十八条第二小点关于增加工程造价超出中标合同价但在招标控制价内的,阳江市阳府201576号文规定“单项工程变更引起增加工程造价不超过200万元的,增加部分的工程造价由建设单位报财政部门批准”,我县则为“单项工程变更引起增加工程造价不超过40万元的,增加部分的工程造价由建设单位报财政部门审核后,经项目领导小组组长或分管县领导审定”。


(1228)西府〔2016〕64号阳西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阳西县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