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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西县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解读

发布日期:2017-11-07 15:33:32   来源:阳西县发展和改革局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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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实施意见》的制定背景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提出的“实现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必须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精神,落实阳西在粤东西北地区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根据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我局代县政府草拟了《阳西县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

二、《实施意见》的制定过程

《阳西县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是在结合阳西实际基础上参照《阳江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形成的。根据《阳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阳西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听证目录(修订)的通知》(西府办函[2015]203号)文件规定:该事项并未纳入《阳西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听证目录(修订)》,送县府审定印发。

二、《实施意见》的内容

我县实施意见与市《实施意见》框架相同,共分为七大部分。

第一部分:总体要求、基本原则和目标任务。该部分明确了改革目标任务:力争到2018年全实现城乡居民人均实际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逐步提高,力争2020年达到46%的全省平均预期水平;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逐步提高,力争2020年与全省同步达到50%左右;社会保障和就业等民生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重明显提升。

第二部分:着力推进就业创业工作,奠定城乡居民收入增长基础。该部分主要强调要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归零,要取消对就业困难群体创业申请小额担保贷款的反担保要求,2017年,确保企业在岗劳动力至少接受一次技能培训,在岗技能人才占从业人员的比重达到15%

第三部分:深化薪酬制度改革,建立健全工资正常增长机制。该部分主要讲述在促进中低收入职工工资合理增长上,今年各类地区最低工资标准达到当地城镇从业人员平均工资水平的40%以上。全集体合同签订率达到80%在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上,要推行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的工资制度。在健全技术要素参与分配机制上,要开展科技成果入股、岗位分红权激励试点。在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上,要建立健全建筑施工等领域工资保证金和欠薪应急周转金制度,对异地务工人员劳动报酬争议案件开辟“绿色通道”。

第四部分:完善再分配调节机制,提高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该部分主要强调要加大保障和改善民生力度,到2020年,全县基本公共服务支出占公共财政预算收入的比重提高到54%,确保各项民生保障指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要加大促进教育公平力度,推行户籍与学籍相分离的管理办法,逐步推进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阳西县参加中考、高考。要完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和全民医保体系,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对参保人负担的大病医疗费用实行“二次报销”。同时,加大保障性住房供给,加强对困难群体救助和帮扶,引导发展社会慈善事业。

第五部分:加大强农惠农富农力度,促进农民收入持续较快增长。该部分主要讲述要增加农民家庭经营收入,到2020年,力争全县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长不低于9%。建立健全农业补贴稳定增长机制。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建立健全农民对集体资产股份占有、收益、有偿退出机制,开展农民集体资产股份抵押、担保、继承改革试点。加大扶贫开发投入,2015年,被帮扶的贫困村年人均纯收入达到当年全省农民人均纯收入的60%以上,村集体经济收入达到5万元以上。

第六部分:加快推动阳光分配,建立透明合理的收入分配秩序。该部分主要讲述要扩大国有资本收益上交范围,逐年提高国有资本收益上交公共财政比例,“十二五”期间县属企业利润收入上交比例提高至10%2020年提高至20%。要加强国有企业高管薪酬管理,实行企业工资总额和工资水平双重调控政策,逐步缩小行业工资收入差距。要清理规范工资外收入,从严控制公务招待经费预算开支。要加强领导干部收入管理,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如实报告收入、房产、投资、配偶子女从业等情况的规定。要严格规范非税收入,继续开展民生领域乱收费问题专项治理,重点清理规范教育、路桥通行、电信等民生收费。

第七部分:保障措施。要求乡镇、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重大意义,将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确保各项改革任务落到实处。

西府[2016]9号阳西县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doc